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08-20 16:58:30 我要投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华1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精华15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喜欢阅读书,在家里或书店还有图书馆,只要我一有空的时间,我就会看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其中令我最喜欢的是海伦.凯勒传。

  现在,我把海伦.凯勒这本书大约描述一下。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她一出生就很令父母疼爱,但是海伦出生了几个月后,却生了一场重病,父母赶紧请医生检查,经过了医生的检查,才知道海伦失去了听力和视力,海伦变成生活在黑暗又无声的世界,海伦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她七岁的生日那年,母亲请了一位教师来教海 伦,海伦无声的世界终于透出了光芒。

  老师教了海伦许多的`手语,老师也进了千辛万苦,但是老师没有放弃,后来,海伦十七岁那年,老师带着她进聋哑学校学习,直到海伦二十一岁她读完了大学,到世界各地帮助和她一样的人。海伦这样的精神值得许多障碍的朋友学习,希望很多障碍的人能向海伦.凯勒学习她的勇敢面对痛苦的精神,听完我分享的书,你也 可以马上去图书馆借来看喔!

  我喜欢看书,书中不但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又能学习一些学作文的地方,我想再把我想看的书都把它看完,我才能再告诉你,或许比海伦.凯勒传这本书更好看,或内容里写得更精采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每当我打开书柜,总会看见那本我珍藏许久的一本书——《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让他们当上狼王,最后与“金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每次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会泪流满面,我被母狼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它为了梦想一次又一次接受打击,最后变得丑陋,还为了狼孙的安危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狼紫岚对孩子们的爱远远超过爱自己。我反复阅读这本书,上面的每个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已经很晚了,我看爸妈都睡着了,便偷偷地关上门,打开灯继续阅读这本书,结果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训斥了一顿,还说再也不给我买书了,我吓得赶紧钻进被窝睡觉了。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梦:我来到“紫岚”生活的草原,亲眼目睹了“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场面,然后我就被吓醒了。我回忆做的那个梦,想到“紫岚”非常可怜,一生就为了丈夫的遗愿、孩子的安危,只为了别人而活,从未想过自己。

  这本书被我翻阅过很多次,里面的故事情节我都非常清楚,现在我的学业重了,也没有时间再看了。但这本书是我最珍贵的东西,我会永远保存着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在我的家里有不少书:漫画类、少儿读物、小说类,还有关于名人故事的书我都有。它们都统一摆放在我的书柜里。虽然我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小英雄与芭蕾公主》。

  《小英雄与芭蕾公主》的作者是杨红樱,这位女作者写过不少书。《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是她的杰作。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截肢的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大家照顾着,还有一个手臂受了伤的小男孩。透过题目和封面,我知道了受了伤的小男孩是小英雄,而截肢的小女孩应该就是芭蕾公主了。他们都是一副急忙要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它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串串问题要问:受了伤的小男孩要去哪?他为什么受了伤?为什么大家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为什么小女孩要坐在轮椅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原来,马小跳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了大地震 。马小跳在那里的小伙伴”小非洲“在学校崩塌的时候,舍己救人。小英雄就是他了,他还上了电视、登了报纸呢!

  这场大地震不仅让小英雄失去了右手,还让他失去了以前上学的学校。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还跟马小跳做了同班同学,并且成了同桌。

  他们和一个叫夏林果的中队长帮助了一个热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女孩走出了抑郁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芭蕾梦,得到了”芭蕾公主“的称号。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它的封面,喜欢它感人的故事,喜欢它的优美词句。如果你感兴趣,也去读一读,你会有新的发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我为之咏叹……而一本《爱的教育》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地抓住了我的心!

  ——题记

  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含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爱的教育》一书是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在一个学年十个月中所记的日记。全书共一百篇文章,主要由三部分构成。该着作由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耗时近十年完成。无论哪一章,哪一节,都把“爱”表现得精髓深入、淋漓尽致,大至国家、社会、民族的大我之爱,小至父母、师长、朋友间的小我之爱,处处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使人读之犹如在爱的怀抱中成长。

  爱的教育一书上每一个小故事都讲述了一种不同的爱,特别是每月故事更是让人感动,让我觉得世间处处有真情。其中《寻母记》更使我感动,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就孤身一人从热那亚出发去美洲,这需多少爱来支持他啊!然而到了那里,母亲却又随着房主到了其他地方。也许结果不是好的,可是有谁知道他付出了多少?看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书中还提到了这样一件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看到这,我心中伤感与欢喜交集。还有一件事: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造事者起立,承认错误,从而培养学生有坦白过失承担责任的勇气。对啊,老师应该对犯错的孩子给予谅解,加以和善的教育!看到这,我不由为这位老师鼓掌。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可是我们的生活不能缺少它,其实它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但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

  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一个个追求,饱含着人生的启迪,让我在教于学教中成长。《爱的教育》的语言纯朴易懂,它没有诗情画意的言语,没有畅谈世界的豪情,也没有惊世骇俗的论点,但是作者却用了最真的实事揭示了人生爱的真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水孩子》,是我和爸爸一起买的。

  里面讲的是一个扫烟窗的小男孩,他叫汤姆,是一个完全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孩子。他在人世间受尽欺辱虐待,但自己也染上了不少因无知而产生的恶习:不爱卫生、缺乏教养、自私、爱撒谎等等,但后来在小仙女的帮助下,改掉了他以前的劣行,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人。他的老板格兰姆斯,曾经是个自私自利的坏家伙,残酷地虐待汤姆,后来在汤姆的改造下,也变成了一个好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我们都要学会用爱心去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而我们从小都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成长为一个热爱真理、正直、勇敢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世界上下五千年》,这本书跨越了时空,浓缩世界上下五千年的沧海桑田,展示了从古至今人类的辉煌。这本书是一部生动翔实的画卷,也是21世纪青少年必读的历史教科书。

  这本书使我知道了月来日往、斗转星移。几千年来,人类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样一个漫长而曲折的发展过程。

  也向我介绍了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波斯帝国、希伯来文化、佛陀世界……更向我们展现了人类漫长、曲折、艰难;而且每一阶段都是那么的耐人寻味,但还是改变不了人类向前发展的'总趋势。人类社会虽然出现了遨游太空、电子信息、生物克隆、基因工程,但仍然面临着许多令人担忧的人口膨胀、资源短缺。这些正在日益威胁人类的生存。我对此也十分担忧。

  你看完这本书,将会被人类五千年的辉煌历史,人类文明的恢宏壮阔,源远流长而惊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和谢世的恐龙相会》。这本书是邻居男孩在图书馆借的。我看见后非常喜欢,就向他借。他开始不肯,后来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借给我了,还向我要了一元钱。得到这本书太不容易了。翻开书第一页,是一个转盘,逆时针旋转是现在,顺时针旋转是两亿年前。

  书中具体介绍了两亿年前恐龙的秘密。最小的恐龙只有4千克,最大的恐龙和20多头大象的体重差不多。恐龙最快的奔跑速度可达50千米每小时。恐龙这个词是由英国学者理查德。欧文于1842年首创的,原意是指“恐怖的蜥蜴”,确实,恐龙有点像蜥蜴,但它比蜥蜴更吓人。书中还讲了关于霸王龙的样子和信息;安静的食草者梁龙和凶残的食肉者恐爪龙。恐龙的生活除了吃就是被吃。恐龙的自卫和武器各不同:禽龙的每只爪子上都有一根锋利的.大拇指;剑龙有一条带刺的尾巴;三角龙有两个巨大的角。文章中还告诉了读者慈母龙怎样生蛋,小恐龙如何破壳而出,还有会游泳的恐龙。

  最后介绍了恐龙灭绝的原因和恐龙化石是怎样形成的。看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许多关于恐龙的知识,解了我自小开始心里对恐龙的神秘感和困惑。这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吴承恩写的《西游记》。

  书的封面是孙悟空、唐僧、沙僧和猪八戒他们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孙悟空走在前面,白龙马驮着唐三藏排在第二,猪八戒挺着一个大肚子排在第三,沙僧挑着担排在最后一个,这个画面不禁让我联想到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人,有任劳任怨默默无闻的,有聪明伶俐能干的,有毅志力坚定的,有能说会道深受人们喜爱的,如果不同个性的人组合在一起发挥彼此的优点,一定会走的很远。就像他们师徒4人最后取得了真经。

  这本书写了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这一节讲的孙悟空师徒四人走到白骨精居住的地方时,白骨精幻化成人骗取唐僧想吃掉唐僧肉,第一次白骨精变化成了一个老太太,那个老太太就问唐僧他们是否是饿了,给了他们一篮子馒头,说是准那是快,他们几个人刚要吃馒头时,孙悟空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看出了这个老太太是妖精,孙悟空叫他们别吃,忽然馒头变成了石块,孙悟空举起金箍棒就把那个老太太打倒了,白骨精从他的身体里出来了,这时师傅唐僧责怪孙悟空,白骨精第二次化成一个老爷爷,孙悟空一眼就看出来了,追着白骨精打,又把那个老爷爷打倒了,第三次白骨精化成了一个女孩儿来找他的父母,又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杀生不要他了,孙悟空就被师傅冤枉地又回到了花果山,但是,等后来师傅有难时,他又出山救师傅,师傅也知道冤枉了徒弟,最后向徒弟道歉,这们的身上都有我们学习的品格。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坚持不懈、懂得了宽容理解,懂得了感恩互助,正如书中的唐僧四人,虽然中间发生了矛盾,但是他们最后还是取得了真经,因为只有这样的`团队才能走的更远。

  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开拓了我的视野,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喜欢的书很多,但是最喜欢《学习可以很快乐》这本书。它是一本刊登杂志。

  这本书是妈妈给我买来的,里面的文章特别丰富,每一篇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学习会改变你的'生活……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让我的学习有了大大提高,不仅如此,它还让我的生活变得很精彩,每天早晨和晚上,我都会看五篇,然后总结道理。其中,最能让我感悟深的是一篇《放飞梦想的翅膀》,告诉我:无论有什么梦想都要去勇敢地用自己的知识去实现。

  虽然我读完了这本书已经很久了,但是我还能记起一篇文章《要去做最真实的自己》,这虽然是一篇非常简短的文章,但是也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每一位人,都要放开胸怀,去做最真实的自己。

  我经常把这本书带进学校,下课的时候,我就看一看。每次下课我都会看三四篇或五六篇。它是我的语文老师推荐给我的,因为老师知道我以前学习不够好,就专门让我买这本书读,让我得到感悟和提升学识,变成更好的自己。如今,因为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进步,上课积极发言,老师也特别特别喜欢我,我也当上了小组长,还成为老师的小助手,而且我在班里的人缘也越来越好了。

  这本书带给我快乐,培养我成长,也告诉我道理:只要认真去学习,你就会知道学习可以变得很快乐。

  这本书是我一生中不可缺少的“老师”,我爱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读过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绿野仙踪》、《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中的人物有足智多谋的孙悟空,慈悲为怀的.唐僧,贪吃好睡的猪八戒,任劳任怨的沙和尚,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在取经途中,他们不知吃过多少次苦,受过多少次累,途中还有多如牛毛的妖魔鬼怪。可唐僧的三个徒弟还一样尽心尽力的保护唐僧,最后功德圆满,把经取了回来。

  其中,我最佩服的要数与妖魔鬼怪抗争到底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虽是一只小猴子,可它一个跟头就能翻过十万八千里,也有七十二般变化的本领。孙悟空还事事都为唐僧着想,从不像猪八戒一样怕累。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西游记》这本书了,那就请你也来读一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唐僧骑马咚哪个咚,后边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

  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背了这首诗。后来妈妈就给我买了一套《西游记》的儿童读本,一看,那么厚两本书,我还有点怕呢。然而,看了几页以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西游记》中描写了许许多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到西天取经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有贪生怕死、又好吃又贪睡的猪八戒,还有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的妖魔鬼怪……

  在这些人物里我最仰慕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柱子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还会腾云驾雾、翻一个跟斗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孙悟空还机智勇敢,武功高强。

  而且,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孙悟空不怕困难、勇敢的`精神去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表现在,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唐僧。一路上,他保护唐僧,斩妖除魔。为了救唐僧,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斗智斗勇,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最终把经取回来了。

  《西游记》是一本值得大家阅读的书籍,还没看的同学,快点去买一本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最强大脑。

  讲了很多人认为大脑的优劣势由先天条件决定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最新的研究成果表明,聪明的大脑是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也就是通过锻炼培养出来的。只要你充分掌握了锻炼大脑的方法,不论年纪大小,有无惊人天赋都能轻松提高脑力,达到自己的最强大脑。

  超级剧艺术不仅能帮你造就某一方面的`出色记忆力,让你快速掌握一门外语,记入容易疏忽的细节,克服心不在焉的毛病更能让你的记忆力在整体在各方面都达到杰出的水平。轻松记住想记住的事物,让记忆更快,更持久。这本书可以教你快速有效,准确的记住一切。让你的大脑达到最强的状态。

  知识就像大海不懂方法的人,跳下去不是很快放弃,就是花了很大力气,却徒劳无功。而懂得方法的人则对这一切应对自如,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笨人,跟着这本书的编者一起学会快速记忆,活用逻辑思维,玩转思维导图。你将学会更简单,更快速,更有效的学习方法,成为脑力更好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英子和家人搬到了北京,住在城南的一个小胡同里,在这里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时光。英子在这里结识了最初的两个朋友:惠安馆里的疯女人秀贞,油盐店里的妞儿。秀贞的丈夫是个大学生,后来回了福建老家就再也没有回来过;秀贞生下的孩子小柱子又被父母抛弃,导致秀贞成了一个疯子。英子十分同情她的遭遇,就答应帮她找到自己的孩子。但是就在母女刚刚团聚的时候,却一同死在了火车下。初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悲惨的.结局让我十分难过,不由感叹命运是如此无常。

  书中的英子遇到了很多人:朝夕相处的宋妈,父亲喜欢过的兰姨娘,为了供弟弟上学去偷窃的“好”小偷等,但是在书的结尾,他们都离开了英子,连英子的父亲也不例外。直到父亲因肺病去世,小英子才真正意识到自己长大了,真正要与自己的童年告别了——“父亲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

  是的,我们也是一样,迟早都会长大。小学毕业大概就是一个分水岭吧,把我们与童年彻底割裂,那一场毕业的离别便是童年结束的标志,在我们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就悄然而至,丝毫不顾我们有多么难过,多么不舍,多么希望时光停住。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要珍惜童年的时光,也体会到了这个世界的悲观离合。合上书本,我的眼前浮现出北京老胡同里那静谧的四合院,仿佛又听到了骆驼队那悦耳的铃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认为,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而读书也像开矿一样----沙里淘金。

  我曾在万卷书城淘到了一些好书,其中我最喜欢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乡村男孩青铜和城市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一次命运的安排,一次特别的机缘,城市女孩葵花来到了不会说话的乡下男孩青铜身边,并且成为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他们在大麦地里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不管是遭遇洪水还是蝗虫来袭,他们在苦难中彼此鼓励支持、乐观、坚强地成长着。然而,12岁那年,命运将葵花召回到她原来所在的城市,青铜和葵花不得不分开。那一次,不会说话的青铜竟然开口高喊一声“葵花”,这一声呼叫震撼了所有的人,葵花还是走了。从此以后,男孩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期盼着她能够归来……

  读完这本书,我早已潸然下。我们每天都呼唤着要世界充满爱,这不就是爱最好的表达吗?青铜因为爱葵花才呼唤她的名字,要知道一个哑巴说出话是多么困难啊!爱的.力量是无穷的,但只有我们心里有了爱,世界才会就成美好的人间。在这个人情趋于冷淡的社会中,困难是不可避免的,其中总会有一些困难和挫折造成的痛苦。而我们在遇到痛苦的时候,一定要坚持,甚至感谢这些挫折和困难,尊重痛苦,正视痛苦。因为只有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只有少年时的波折,长大时才会成功。忘记从前经历的种种磨难吧,痛苦绝对不是只在我们身上发生的,每个人都经历过痛苦。珍惜痛苦,就让他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灿烂!

  雄鹰明白自己是蓝天的征服者,所以,它坚强地选择深渊,用纵身一跃实现展翅的梦想;小溪明白自己是大海的波浪,所以它坚强地选择坎坷的道路,克服一切困难,流向大海;蝴蝶明白自己是大地的色彩,所以,它坚强地破茧而出,成为了大地的一员。

  正是因为读了《青铜葵花》我明白了人要坚强面对一切困难,战胜困难,所以,“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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