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作文

时间:2024-10-11 17:27:43 我要投稿

狗的作文[大全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狗的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狗的作文[大全10篇]

狗的作文 篇1

  黄狗躺在主人家门前的青石板上,上午的太阳暖和地照在它身上,纯净的黄狗毛反射出金黄色的光泽。此刻,它的心却有一团火在燃烧,这火被它强压下去,却又窜了上来,它几乎无法控制要吼叫的欲望。它恨恨地瞪着远处的那间祠堂,祠堂前那一群婆娘正在为婚宴食物而忙碌。祠堂附近是一间屠宰场,从那里很清晰地传来它同胞一声声凄厉的哀叫声,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它闻到了一股股血腥味道,那味道扩散在空气中,形成罗网把它包围起来,它的孩子惨死在屠夫锋利的刀下的情景仿佛又在它脑海中闪现。

  那一天,它的主人回来,这本来是令人,不,是令狗们兴奋的事.主人回来,就意味着它和孩子的伙食能暂时得到改善,当它和孩子摇着尾巴,用狗们最真诚的礼节对归来的主人表示欢迎时,主人惊讶发现,它的孩子,它英俊的儿子,已经长得和它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健壮的体魄.它知道,主人已经离家数月,在这段时间里,儿子换了毛,现在窜得与父亲一样高大威猛,一样拥有纯净的黄色皮毛,一样能忠诚于主人的家。这是多么让父子俩引以为荣啊!

  然而,它们并没有欢喜多久,厄运就降临到它们头上,它们主人的母亲,那位让它们敬佩的慈祥老人,每天都为它们带来食物,每次都要边嘻笑着,边抚摸着它们油滑的黄色皮毛,它们享受着慈祥老人带来的食物,享受着慈祥老人的爱抚。同样,它们也向主人的家报以最宝贵的忠诚,它们安分看家,从不无故咬人,面对主人冰冷坚硬的铁链,它们也温顺地让主人套在它们的脖颈上。

  可是那天,慈祥老人好像有鬼上了身,她无情地唆使主人将它们卖给进村收狗的人.理由是:如果它们咬伤人,会使主人付出巨大的代价。天啊!天地可鉴,山河作证,它们谨记主人的教导,从未动口咬过人,它们总是以谦卑的姿态对待它们的朋友—人类。它们总是这么认为,人类是最聪明的动物,它们忠诚遵循主人的命令,没有丝毫怠慢,它们是最明辨是非的动物,它们知道谁是敌谁是友,怎么说不分是非呢?它们一直以来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誓言,如今又向主人如此这般地哀求着,但那冰冷的铁钳已悄然夹住了它们的脖颈。它们奋力地挣扎,最终还是被塞进那拥挤的铁笼里。

  它们的哀吼声惊动了善良的人们,善良的人们躲在远处颤抖,不敢靠近半步。它们不想死,把求救的目光射向善良的人们,而善良的人们没任何反应,胆怯得不敢正视它们,就连大气都不敢喘.它们终于心冷了,彻底地绝望了,它们不再做无用的挣扎,任由收狗人将它们运到屠宰场。在屠宰场里,已经陆续运来很多狗了,所有的狗的表情都漠然而绝望,大家都在等待死亡,却又毫不畏惧死亡。它们把忠诚都无私地献给了主人们,然而人类不需要,他们把忠诚换成了钱,钱才是他们最忠诚的东西。它们明白了这一点,便坦然地面对死亡。

  黄狗的儿子,比父亲先被屠夫捉出.黄狗看到屠夫用贼亮的.尖刀在自己儿子的胸口上使劲刺进,哧溜一声,鲜血便从儿子的胸口上喷涌而出,它看到那血仿佛是从自己身上喷涌出的,屠夫那把尖刀仿佛也是刺在自己的身上。它看到自己可爱的儿子就这样忽然倒在血泊中,儿子那纯净的黄毛被染成了红色,儿子的身上好像开满了鲜花,那鲜艳欲滴的色彩,又像一根根针一样深深地刺痛着它双眼。它在等待死亡,急切地想要死亡。它希望自己也像儿子那样,身上开满艳丽的红花。

  然而,它没能如愿,就在屠夫要给它一刀痛快时,它的主人汗流浃背追赶上来了,他认为黄狗是本地被屠宰剩的唯一的一条公狗了,现在所剩的都是母狗,如果公狗缺乏,狗崽出生率必为零,养狗赚钱的计划会落空。他用高价把黄狗从屠夫的尖刀下赎了回来。

  回来后,黄狗整天沉默寡言,不吃不喝,主人为此感到悲伤,对黄狗百般讨好。可是黄狗的心早已死在屠夫的尖刀下了,剩下的是一具行尸走肉。

  人类不需要忠诚,活着有何意义?

狗的作文 篇2

  狗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非常喜欢我哥哥的狗。他贪吃,调皮,听话,嗅觉敏锐。

  那只小狗叫小白。为什么叫小白?因为全身都是白的,而且是小狗。

  一天,我哥哥和他的.家人出去玩,小白趁机把冰箱里的鸡肉都吃光了。他们回来的时候,看到地上全是鸡骨头。我哥哥握紧拳头,想揍小白,但当他举起手时,他不忍心看到小白恳求的眼神。

  有时候,当我弟弟在做作业时,小白会在他弟弟不注意的时候,在他的作业上印上一些又黑又脏的脚印。

  但是小白有时很听话,当他哥哥让他做任何事时,他都会去。有时他哥哥的手机没电了,他哥哥让小白拿充电器,所以他会摇摇他淘气的尾巴,乖乖地给他哥哥带充电器。

  一天早上,我哥哥发现他的袜子不见了,请小白帮他找到它们。小白嗅了嗅,在沙发下找到了它们。

  我哥哥发现小白这些天不开心,他认为小白太孤独了,所以他在宠物店买了另一只狗。这条狗身上长满了斑点,所以这条狗被称为斑点。自从黑子来到他哥哥家,小白显得更加调皮可爱。

  这是我哥哥的狗。喜欢吗?

狗的作文 篇3

  谈到狗,大家就会想到乖巧可爱的狮子狗,小巧玲珑的狐狸狗以及威武高大的藏獒等等。

  说老实话,原本我也十分喜爱狗。记得去年暑假,邻居贝贝买来一只小狗,起初它见到我,只是“汪汪”地叫,而且还想发起攻击,因此我也十分讨厌它,可后来也许是因为跟我见的面多了,也不常叫了,我也慢慢发现了它的优点:生性温顺,偶尔调皮,懂事,机灵。从这时起我开始喜欢这只小狗,我逗它,抚摸它,有时还抱着它玩,甚至于有时在家中吃完鸡腿或剩的鲤鱼头,我也总会用纸包好,在门口把这些喂给它吃。

  然而事事难料,自那日遭到袭击后,无论是多么可爱的狗,我都对之十分冷漠。

  那天下午,由于老师分配了学习小组,我便去同学家共同学习。时间如流水已经将近四点半了,为了避免爸爸和妈妈担心,我就提前走了。哪里想得到,厄运就要降临了。我刚出楼道,突然不知从哪里蹿出一只狮子狗,凶神恶煞般朝我扑了上来,出于防范,我本能地向后退了一步。迅速观察四周后,操起一把扫帚与之恶战,可那狗不但没有撤退之意反而“越战越勇”,最后由于体力不支,我败下阵来,可想而知——被那只恶狗咬了一口,回到家中我赶紧报告老妈,妈妈焦急万分,快速地用肥皂为我清洗伤口,又赶忙打车飞速前往市防疫站注射狂犬疫蕾,不但如此,医生还叮嘱,一个月内不能吃辛辣、海产品等刺激性的'食物,没办法,我只能大呼“倒霉”。

  此事过后,狗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它有可爱的一面也有可恶的一面。我也明白了好多事物都似双刃剑,一般存在着两面性,它有与人为善的美丽的一面,也有与人为恶的丑陋的一面。因此我们要客观的看待事物。

狗的作文 篇4

  上个月我从老家带来了一条狗,是那种乡间最为常见的无名狗,因其身体呈为土黄之色,固唤之曰——大黄狗。

  大黄狗才来小区没多长时间,便与周遭邻居建立下了昭然不宣的默契。

  今日晚饭毕了,我遛着大黄狗在小区里闲逛,在小区隔壁楼层的二楼,住着常年靠打牌消遣时日的李大爷。平日里自顾不暇的李大爷,出奇地从自家阳台之上探出了秃毛参半的大头向我寒暄道:“这不是喻先生吗!怎么,从哪里牵过来了一条狗啊!”李大爷自家的阳台之上,怵然而立的,是一竿晾衣横杆,本来夏天的一大堆附衣物就占据了阳台不小的空间,可是倏然出现在我眼前的几件秋冬棉袄却倾覆出了我一股脑的疑虑——如今分明是夏天,李大爷为何要自讨苦吃地把秋冬的衣裳一并都晾在了外边?

  李大爷从衣裳群落之中勉强探出了光亮的秃头,一番气不经心地叫嚷道:

  “喻先生,你看这几天天气的变化反常得很,我把这些秋冬穿的衣服都拿了出来,你看现在穿衣服是方便多了,可这阳台的狭小空间,连个人都容纳不下啊!我和你在这里说话费力气得很哟!好了好了,我先不管你的.狗是从哪里来的了,我也没有多余的闲暇顾你去谈论狗的由来,你看我家的孙女我都没时间照顾了,我再不和你闲扯了!不闲扯了!”

  片刻之余,那个秃头又消失在了衣裳之中,他去哪儿了——李大爷一天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用的!除去吃喝拉撒睡的十来个小时之外,他一天中的全部时间,都耗费在了打牌之上。本该倾心照顾的小孙女,也都一并丢给了老伴照顾。

  这倒是个很奇怪的老头儿,不仅对自家的居住空间挤压得如此苛刻,就连留给自己的一点闲暇时间,也都一并莫为须有了。

  “你看我就是个闲不下来的命,一辈子忙活,到了老也得不到清闲,你看我说得在理不?”二楼阳台之上,再而探出了那个熟悉的脑袋。

  “汪汪汪。”我的狗一阵狂吠,好似是对李大爷的一声趋炎附势,李大爷复喜笑颜开地缩进了那颗光亮的脑袋,对这三声狗吠与一声得意的喜笑,我却无大多可说的话了。

  “喻先生,喻先生!你这条狗是在哪儿买的?真不错,我都好多年没有看到过这种乡间才出得来的大黄狗了,真不错!你看我的那几个女儿,嫁了出去就像一盆泼出去的水,一年也难得回家看我几次,你说我的时间多得没处消遣,得是多么的孤独啊!看来以后我也得去张罗一条大黄狗了!”说话的是三楼的吴大妈,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听多了这周遭的邻居嚼舌根子,我也对这吴大妈有了一些认识——这是个时间多得无处搁置的女人,二十多年前她的时间就太多了,于是她便一口气连连生下了三个女儿,希望她们可以消磨掉自己生命中多余的时间,可好笑的事情就在于此——这个二十多年前时间就多得需要借助其他生命来消磨陨灭的大妈,都过了二十多年了,她的时间还是“多得用不完”,这倒让我觉得“溘然长逝”这种事儿不大容易又不得不发生在这个女人身上。

  “喻先生,你得给我评评理!我这几个女儿是不是没有一丁点儿良心?我养育了她们这么多年,她们这是怎么对我的?”

  “可是二十多年前你没有生出她们以前,你生命中的时光都是谁帮你消遣过来的?”我不置可否地问着自己眼前的吴大妈。

  “汪汪汪!”我的大黄狗用响亮的叫声对这位大妈的故作惺态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哟哟哟,喻先生,你看你的狗多通人性啊!”吴大妈转身进入自己的屋子,受了狗一阵的鼓舞,她也变得开朗了不少,而我沉淀于心坎的那句话,却也是多余的了。

  继续遛着大黄狗,我抬头望着繁星满天的夜空,那些不解不惑,似乎都可以被这深邃的夜空一并吞噬了!

  而脚边这只大黄狗接连几番的狂吠,却叫我彻底地清醒了:如果所有问题都是“抬头望天”这种摇晃脑袋的动作可以解决的话,那么那些低头寻思如何害人的、伸着头窥探别人隐私的、缩着头龟缩做人的、左右摇晃脑袋在是与非的问题上提供莫衷一是答案的.....那么他们也都是摇头晃脑之辈,他们的困惑都该被释怀了?他们的私心都该被满足了?他们的无知都该被原谅了?

  解决困惑的方法,光是摇头晃脑,共抬头仰望高空是远远不够的,动头没用,得动脑子——这是我与这只狗的区别,它只会摇头晃脑,我却会动脑子——可最后呢——动脑子是个沉思且沉默着的过程,这是人的专利,而狗的专利是什么——是狂吠!

  可人生来便是长了耳朵的,而耳朵的作用便是听取声音,而非沉默,这是人类与狗享受的同等生物待遇,也是狗之幸,人之不幸!

狗的作文 篇5

  对于狗,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 但要真说起狗来,却有很为难。

  ……都没有一个是好听的 其实事实上狗却没有所说的那么难听啊!它还可以为人类做很大的贡献呢!

  狗的听觉敏锐 相信大家都知道,无论白天夜里,它都竖着两只耳朵,坚守自己的岗位,只要稍有一点点动静,它都能发现。人们就利用狗的这一特性,驯养狗来看家。

  我在新闻上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报道:在一个贫困的山村里,有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他们家有两头牛,而这两头牛,也几乎是他们家的`命根子。因为家里穷,所以这两头牛每天只能在门口的大树下过夜。即便晚上有人偷了,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后来有一天晚上,有两个人对这牛打起了主意。刚走到树下想动手,正巧,这家人养有一条大狗,一听到动静,就狂叫起来,周为的人被吵醒了,家家户户都开灯出来看热闹。这时那两个小偷感觉不对劲,想逃跑,可他们最终还是没能逃走,被警方抓获了。回头想想,这也要全归功于那条狗啊!

  有人说:“狗咬耗子是多管闲事”,我却不这么认为。举个例子吧,在一种情况下,有一个小还正在玩耍,没有大人在他身旁,如果此时出现一个耗子,正要危害那小孩,如果这耗子有毒,被咬者则毒发身亡,无药可救,而此时也没有猫出现,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出来了一条狗,把耗子咬死,救了那小孩一命,那还会是多管闲事吗?所以说,只要在适当的场合,做适当的事,不一定就是多管闲事。

  其实狗也很了不起啊,抓坏人,保护人民财产和生命,我们处处受它的益,却不曾感激过它,这又算什么呢?看事物不能只看到他的缺点,也要看到他的优点。

狗的作文 篇6

  我有着许多爱好,如弹琴、画画、看书等。你们知道吗?我还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养狗。可是老妈总能有合适的理由来推辞我。我只好默默地等着机会的来临。下面这件事让我这个愿望燃起了希望的火苗。

  一天上学的路上,呼呼地刮着北风,我把大衣围得紧紧的。走着走着,我忽然看见了一直在纸箱里的小狗。只见它身黑白相间的皮毛,真像给它披了一件漂亮的花棉袄。我问老妈:“这是流浪狗吗?”“肯定是那家饭馆的'。”老妈又有理由了。从此以后,我每天上学都来看这只小狗。直到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这只狗不见了!而这时,老妈却神秘兮兮的对我说:“到家后我给你一个惊喜。”我想来想去也没想出来。于是,飞快的向楼上跑去。我刚进家门,就听“哼,哼,哼……”的声音。“难道我家有小狗啦?”我小声地说着。我高兴地跑进客厅,学着小狗叫,呼唤着小狗。可小狗却始终不见踪影。“在厨房里呢。”老妈边说边推开厨房的门。我悄悄地走进去,只见它吓得躲进墙角,我慢慢地走过去,轻轻的将它抱进怀里过了很久,它终于放松了警惕,在我怀了睡起了觉。我一会儿把它放在沙发上,一会儿把它放在椅子上,真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它幸福。过了很久,我才想起问老妈:“您什么时候大发慈悲了。”老妈说:“我是看它可怜,才把它抱回来的。”我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该给小狗取名字了,现在它只有老妈贡献的名字——小熊。我取的花花和姥姥取的名字灵灵,可我觉得这些名字都不好。最后还是聪明的姥姥想了一个好听的名字——豆豆。她说:“我的狗叫毛毛,你们的狗叫豆豆,合起来就是毛豆豆。”我一听也笑了。

  这位新成员很受大家欢迎。一周内就换了三个地方。有一天,老妈对我说:“这只狗咱们养他它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老妈还说:“咱们、二姨、姥姥轮流养,岂不是更好吗!”我听后连连拍手叫好,那喜悦的劲儿,就甭提了!

  这次收养流浪狗,久久不能让我忘记,它让我更加快乐。因为它不仅让我实现了愿望,还让我感受到了帮助他人的快乐。

狗的作文 篇7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新奇的东西等着我们去发现。

  我看这么多书也不是白看的,今天,就让我给你们讲讲我从书中看到的,和现实生活中看到的合体讲给你们听吧!

  我从书上看到的是说,狗很有灵性而且通人性,这确实是真的。就好像楚依家对面的边境牧羊犬,它叫LaKi,刚开始我第一次见到它的时候,我自己坐在保安亭的旁边,我走过去看到它脖子上有块牌子,牌子上写着:“你好,我叫LaKi,我不是走丢了,是我自己出来玩,你叫我回家,我就会回了。”我半信半疑的叫了一声:“LaKi,回家!”它真的回了,不愧是智商高超的边缘牧,智商跟四五岁小孩一样高。

  书上还说狗看到熟人就会摇尾巴,这是真的。我家对面的小尾巴不但摇尾巴还一边摇一边尿,我跟它玩时,它一兴奋就尿尿,这没什么,可是它的爪子掺在尿上面脏脏的,真是服了它。

  所有的.狗类都有一个非常厉害的鼻子。它里面的细胞有11亿个,比我们人类多几百甚至几千倍,因为这个功能,狗狗们有的变成了警犬,搜炮搜毒,有的变成了军犬,在战场上工作,狗狗真的是我们的好朋友。

  所以,我想发明一个嗅觉器,我们戴上之后的嗅觉就会变得像狗一样强,这样我们一嗅知道是什么了!

狗的作文 篇8

  小姨家有一条狗,我一到她家里,就赫然看到这条狗。它像绅士般站着,身子挺得笔直,在我这个陌生人面前,眼神中没有一点儿慌张,换来的反而是一丝泰然。我一看这模样,想到:好一个高雅的动物啊!

  狗的高雅更表现在它的眼神,步态和吃相中。

  狗的眼神不但高雅,还竟然有点儿高傲,它总是目中无人,就算是有人走来,它即使看见了,也绝不会给你让道。如果它饿了,也不会伸出舌头,用渴望的眼神看着你,它只会抬起头望着你,如果你仔细看,才会发现它的眼神中似乎隐隐多了一丝愤怒。

  狗的步态更是高雅的'。它走路几乎不发出声音,似乎每一步都精心掂量了一番,就算是发出声音,也不会被人听到,它的脚步声跟轻轻转动的秒针一样,哒哒哒的走着。呵,连走路的声音都这么好听!

  狗的吃饭常常让人感到奇怪。要知道,平常的狗是吃狗粮的,可它却不太爱吃,土豆才是他的最爱。这就够令人感到诧异了,可是它的吃相才更是让人关注的,它吃东西的时候是多么的不拘小节,吃的东西总要从饭碗掉出来。但是吃饱后,它却要一丝不苟的舔食那些掉出外面的饭粒。直到吃的一干二净,才满意地踱着步子睡觉去。

  它虽然如此之高雅,可是错误还是要犯的。主人睡觉时,它会突然跳上床,高兴的叫上几声吵醒主人,无论主人劝阻多少次,它也不听。无论他多么淘气,你见了也绝不会责怪它,因为它还是那么惹人喜爱!

狗的作文 篇9

  这个黄昏,比往日冷清了许多,黄叶飘得纷飞,秋已经露出了一点尾巴,担心天黑得快,我不禁加快了车速。

  突然,我被骑在前面的一位拾荒者吸引着。破旧的单车,滥缕的衣裳,一头盖满灰土的乱发,略显驼背的身影正努力地蹬着车,车后架上左边挂着拾破烂的工具,右边挂着一只用铁丝圈成的篮子,本没什么希奇,可是铁丝篮里却站着一只黑色发毛的狗,那只狗前爪牢牢地抓在铁丝上,后脚很镇定地立在篮子上,湿润的眼眶悠闲地随着主人的单车晃动上下张合着,好象在享受这一路的舒适,全然不去注意路边的人和物。

  上坡时,主人吃力地踏单车爬坡,狗似乎心有灵犀的一跃而下,并一溜小跑地紧跟着车子后面,一会,那主人怕狗累着,下了单车,推着单车慢步而行,狗轻盈地又一跃而起,立在了那铁篮里。主人亲昵地拍拍狗脑袋,狗满足地“哼哼”叫着。每一个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无不侧目吃惊,嘴里“啧啧”地称奇,人和狗就这么一路迎着暮霭渐渐消失在小村的尽头。

  我想,那只狗就象是拾荒者的.亲人一般,他和它朝夕相处数年,风雨兼程奔波,而如今他的生活其实也就是它的日子,他的快乐他的苦难同样也是它的,他和它或许早没有了人和狗之分了。那么,他们一定是幸福的,虽然没有大鱼大肉的日子,虽然没有身份地位,但他们有相伴有牵挂,他们单纯简单满足的快乐和相依相随相亲却是我们苦苦求索无法达到的境界。

  人和动物是不是应该比人和人相处容易些。其实动物确实比人更容易亲近,人的精明和自以为聪明,阻止了人和人真诚的交往。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想养一条忠于自己的狗,无奈因了许多缘故,我象叶公好龙般只能在梦里和狗相处。

  我很羡慕那个拾茺者,有狗相随的日子一定很幸福。

狗的作文 篇10

  狗把一个收废品的人撵出村后,直愣愣盯着站在路边看热闹的我,我并不怕狗,就冲狗嘬了嘬嘴,狗没理我,转身离开了。

  狗还没有把我看作是外乡人。

  这一个村子的狗,我没有去专门喂过。我没有在一个自己吃饱了的中午因为他们的光临而丢下过一块肉哪怕一根骨头,我没有给他们的记忆留下或带去什么温暖的东西,它们不会想起某个漆黑的夜晚蹲下身子捡砖头吓唬它们的是不是我。它们从我身边走过,像在看一个陌生的故事。

  村里的狗换了一批又一批,你不会再能喊出这是桥头李家的还是村西边儿赵家的。但是他们互相认识对方,这跟人不一样,他们和谁都能打成一团,和谁都可以一起在这个村子里游荡一辈子。

  村庄不会把这些狗赶走,它会照看狗一辈子。然而因为拆迁离开村子的一些人,他们却是不会带上跟了他们十几年的狗的。对于他们而言,狗只属于旧居,他们不是家人。因此乔迁的喜悦,狗是享受不到的。狗跟了人一辈子,以为自己是这个家族的一份子,替人空守了十几年房,临了却还是落得一个独守在一堆被拆除的废墟边惨淡地走完自己一生的'结局。

  狗大概是不会知道那些人故意没有带着自己的,狗也大概是不会知道其实它们接下去守候的其实是一座全然不需要去守候的空屋的。狗不知道,它的身后,已然是一座废墟。

  而这个废墟迟早还会被别的东西取代,也许是一座公园,也许是一栋别墅,也可能是一条长长的河流,总之不管变成什么,都和狗无关。狗留下的脚印,总会有一天被风吹走,总会被落下的泥土替代,总会被很多人的记忆掩盖。

  当村庄还被称为村庄的时候,狗还能找到在这里的故事,它在某块田埂咬过人,或者去河边找过曾经的主人,它就站在泥土边看,从午后看到日落,打个盹,然后把一个季节沉沉地睡去,醒来已经是一个废墟的晚上。等它渐渐老得快走不动的时候,冬天的寒风开始把村子给它这一辈子的温暖一点一点地从它的皮毛里吹走,吹到只剩下干瘪的身躯,然后静静地睡着,陪着它身后的那一座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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