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4-10-20 17:34:00 我要投稿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它的作者乃是英国大名鼎鼎的丁K罗琳,《哈利波特》系列是科幻小说。现如今,整个系列已经有八本了,可惜的是第八本是20xx年才出的,所以有可能没法拍成电影了。

  接下来,我们来讲讲整本书的“狗血”剧情。哈利想要逃离恶毒的德思礼一家,他还想和赫敏、罗恩还有韦斯莱一家去看魁地奇世界杯赛。他总是希望见到秋张,一个他暗恋的女孩,渴望与她走进一个美丽的故事。哈利也想搞清楚一场几百年来都没再举办过三强争霸赛,他更想做个普普通通的魔法学校的学生。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人物,那必定是主角,哈利波特了。哈利波特:本书主人公,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四年级学生;第二个是阿不思邓不利多,他说过一句话:“一个人的出身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什么样的人!”

  这样的书让我知道了:有时不能相信他人,会适得其反,让他害了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看书让我获得了许多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就是《不一样的卡梅拉》,它让我受益匪浅。

  书里的主人公是一只讨厌下蛋的小鸡卡梅拉,它的经历让它变得勇敢,聪明。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我能打败怪兽”这个故事,故事讲的是在饥荒的时候,大家都饿肚子,纷纷外出寻找食物,可是一头鸡头蛇怪不仅抢走了鸡舍、田地和谷仓,还将卡梅拉的朋友变成了水晶。卡梅拉急中生智,利用外星人小绿鸡送给它的墨镜打败了蛇怪,换回了大家的生命与各鸡舍的安宁。

  读完这个章节时,我好佩服小鸡卡梅拉,它这么小,却打败了这么强大的蛇怪,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可到底是什么让它成功的呢?我想,智慧是必不可少的。在听完兰斯洛特骑士对蛇怪的介绍后,它知道了,只要不看到蛇怪的眼睛,蛇怪就无法将自己变为水晶,所以它找来了之前的墨镜。可仅仅拥有智慧就足够了吗?不,还需要勇气。若没有勇气,它一只小鸡怎么敢与庞然大物般的蛇怪战斗呢?我想,若是我,应该早就逃走了吧。

  我要学会勇敢,和卡梅拉一样。但有这两样还远远不够,还需有信念,拯救亲人与朋友的信念才驱动它去战斗。这信念又从何而来?是源自于它对亲人与朋友的爱。

  卡梅拉将智慧、勇气和信念集于一身,在面对鸡头怪时,用喔喔喔喔的啼鸣打败了怪物。它值得我去学习。

  《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是多么的精彩动人,它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陆游说:“人能不食十二日,惟书安可一日无。”平时,我一有空便拿起书赖看。在看过的许许多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病毒世界历险记》。

  这本书里的主角有好动的智伍,活泼的皮皮,还有爱干净的凯恩哥。令人印象深刻的配角有会诅咒的`巫师爷爷,罗伯特摄影师,还有可怕的狼狗。

  最开始,智伍前往原始部落历险,在机场遇见了准备回国的罗伯特先生。到了原始部落,他又遇见了好动的皮皮,结果导游看见了,就惩罚皮皮和智伍生火做饭。

  第二天就要去历险了,可是凯恩却生病了,而且还得了一种怪病。凯恩告诉皮皮和智伍,他是被一种叫狼狗的动物染上的疾病。只要找到它,就可以找到解决这种怪病的方法。听到了这个消息后,皮皮和智伍马上搭乘直升机前往森林深处。幸运的是,智伍和皮皮很快就在森林的一处找到了狼狗,并且在一个瀑布下捉到了它。

  于是,他们就使用了卫星电话,叫来直升机,把他们和狼狗一起运出了森林,运到了医院。到了医院,一些世界上顶级的医疗小组都来了,他们都是应约来给凯恩看病的。结果却令人大失所望,他们绞尽脑汁都没办法解决问题,没能把凯恩看好。直到智伍和皮皮把捉到的狼狗交给他们,他们才研究出了解药,把凯恩给医好了。

  这本书的情节真是太精彩了!我喜欢这本书,你们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寓言故事》这本书。

  《寓言故事》这本书介绍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小故事,通过这一个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个做人的道理。每当我捧起这本书,都会爱不释手,读得津津有味。

  我读了《寓言故事》这本书,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增长了许多知识,使我受益匪。例如《揠苗助长》这则寓言告诉我们:事物都有它们的生长规律,如果违背规律改变它是不行的;《亡羊补牢》这则寓言让我们知道了做错是及时改正还不算晚

  我多么喜欢《寓言故事》这本书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西游记》《狼王梦》……但我最喜欢的是《水浒传》。

  《水浒传》是一本长篇章回体小说,作者是施耐庵,他是元末明初的一位作家。这本书是中国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表现了官逼民反的主题,描写了梁山好汉们从起义到兴盛,再到最终失败的全过程。将草莽英雄们的个性描绘得淋漓尽致,色彩鲜明。

  其中,鲁智深和李逵的性格让我印象最深。他们同样嫉恶如仇,侠肝义胆,当然,暴躁脾气也相似。不同的是,鲁智深粗中有细,通情达理。李逵头脑简单,直爽率真。

  关于鲁智深的.情节让我印象深刻。林冲因为高衙内一事得罪了高俅,被高俅设计陷害。鲁智深及时出现,救了林冲一命。鲁智深还饶了关押林冲的人,要他们好好服侍林冲,一直送到沧州。

  读到这,我觉得鲁智深真是讲义气,肝胆相照,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朋友林冲,这一点让我敬佩不已。

  《水浒传》体现了平等互爱的理想,不论富贵还是贫穷,都一般以哥弟相称,不分贵贱高低,水浒传反映的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妈妈送我一本书——《我的野生动物朋友》。一拿到这本书,它的封面一下子就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封面上是一位长发飘飘的小女孩在温暖的阳光下,惬意地坐在鸵鸟背上。长长的、深褐色的羽毛,好像是女孩温暖的小窝。

  鸵鸟带着这位可爱的女孩向远方走去。这本书是出生于非洲纳米比亚的法国小女孩蒂皮·德格雷在十岁时编写的,她从小跟拍野生动物的父母在非洲丛林中长大。书中有许多逼真动人、美不胜收的图片,深深地吸引着我。瞧,她与野象相亲相爱,巨大的美洲象阿布好像在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走路,生怕踩到小蒂皮;在写到“害怕多没出息”时,她正和蟒蛇亲密接触;小老虎竟然吮吸着小蒂皮的.手指,安然地睡觉……

  这些对我来讲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可是小蒂皮却从一个个野生动物那里收获到快乐、惊险,甚至皮肉之苦,但却最终成为她最好的朋友。看到这里,我想:蒂皮的天堂是野生动物世界,而我的天堂是书的海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我喜欢读书,每一本书都像知识海洋中的一朵小小的浪花,每一朵浪花又都闪烁着奇光异彩,令人遐思飞扬。在我众多的课外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的儿子皮卡—尿王》这一本。

  《尿王》这本书很有意思,这本书写的是:皮卡上小学时班上有一位同学叫马飞,因为马飞上课时管不住自己的小便,大家就取笑他是“没有桶底的水桶”。马飞有个哥哥叫马强,马强依仗自己是高年

  级的学生,总是和马飞一起欺负皮卡和其他低年纪学生。后来,因为马飞抢人家钱,跟皮卡、皮达发生冲突,被警察抓到少管所。不过,最后皮卡还是帮助马飞,和马飞成了很好的朋友。

  读到这本书时,我都会被乐的哈哈大笑,皮卡非常调皮、有趣,还喜欢帮助别人。不过这本书还有这深刻的.道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我们不能嘲笑别人,这样不仅伤害别人的自尊心,还为自己带来很多麻烦,毕竟自己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我还明白了在学校我们要团结又爱,遵守学校纪律,和同学互相帮助。

  当你在生活中遇到烦恼的时候,当你学习累了的时候,请你来读一读这本有趣的书吧,它会给你带来很大的乐趣。别忘了这本书的名字是《我的儿子皮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小猪唏喱呼噜》的故事书。书里面的唏喱呼噜是一只可爱的小猪。因为他吃东西的时候,总是头也不抬地“唏喱呼噜,唏喱呼噜”一片响,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我特别喜欢这只个头不大却经历了很多事情的勇敢小猪。他被大狼叼走,差点被分吃,他没有怕,反而巧妙地逃脱了大狼的手心。他还成功地保护了鸭太太,狼宝宝,鸡太太……他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麻烦事,却从来不在乎,勇敢地面对,最后总是能够战胜困难。

  这是一只有名气的小猪,是我最爱的小猪。我喜欢这本书,以前睡觉前妈妈讲给我听,现在我讲给妈妈听,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也要向小猪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人生如一本厚厚的大书,等待着人们亲手书写,也等待着人们细细去阅读,去品味。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来自美国的一本小说《自由驰骋》。

  这部小说是由夏洛特?达奇?帕克赫斯特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女孩夏洛特,夏洛特从小就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她不喜欢玩儿糖果和洋娃娃,但她特别喜欢在马房中干活。夏洛特的梦想就是能在属于自己的牧场上养马,驯马,骑马,于是她逃离了孤儿院奔赴自由,但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女孩子是不能御马的,女性根本没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可言。坚定的她决定女扮男装,因为一次意外她失去了左眼,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成为了一流的车夫,拥有了自己的马场,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最让我佩服的情节就是夏洛特再一次意外中被踢瞎了一只眼。那一天他牵到了一匹野马,这只马没有受到任何的训练,当夏洛特扳起马的后脚时,那匹马突然猛踢后腿,夏洛特被踢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看不见了。这让生活本来就困难的她,掉进了深井,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后来夏洛特不再在乎这些事情,继续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看到这本书时我还在小学六年级,每个人都在为小升初做准备,我也不例外,但同时我又在为我的数学成绩发愁,我在小学数学成绩简直差到不可理喻,对比起另外两科,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考出来的。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偶然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看了这本书真的对主人公很佩服,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向往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尽管夏洛特遭遇了很多的困难,甚至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她扭转了自己的命运。我顿时感觉自己与她相比就如一个失败者,想要放弃的念头完全消失。在那之后每节课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听,按照老师的要求来做,也渐渐对数学没有了排斥感,接下来的几次联考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不过这个过程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在这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经常写作业写到11点,因为基础不好,大部分题对我来说都非常困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但我在最后还是超越了自己,战胜了自己,成功的翻了身。

  我把主人公作为榜样,她的经历驱使着我,让我知道要想找到自己的航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不懈,勇于面对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战胜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就算我们置身于茫茫大海中,也要勇敢的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所流浪记》,它的作者是张乐平,里面的主人翁是三毛。

  我生活在这和平美好的社会,一开始并不懂得人间的悲欢,但是读过《三毛流浪记》之后,使我那幼小的心灵产生了一种朦胧的`社会形态与意识,这让我多少懂得了:在当时的旧社会里,经常有许多遭遇上极度凄苦无依的朋友们,流落在街头上,没有爸爸,没有妈妈,没有兄弟姐妹,痛苦的在一个大都市里生存的辛酸以及那露天宿地、三餐无继的另一个生活层面。在这个黑暗的旧社会里,社会环境很差,没有人帮助这些人,很多流浪儿都变坏了,可是三毛还是保持自己那颗善良的心。

  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三毛流浪记》这本书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1

  俗话说:“读一本好书,就像遇到一位好朋友。”这话一点儿也不假,我看过许多课外书,如《希特勒传》、《荒野求生》、《步枪》等等。其中,张琪编著的《科学家的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讲了许多科学家的故事,如著名科学家波义尔、爱迪生、莱特兄弟等,通过阅读这本书,我知道了他们获得成功的故事,也被他们的品质深深感动。

  这本书的封面是牛顿拿着苹果,思考着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飞的问题,一看到这个画面,我就忍不住想翻开看看究竟,与书中的每一位科学家来一次面对面的交流。

  在这么多的中外科学家故事中,我最喜欢邓稼先的故事,因为他不怕吃苦,十分爱国。

  小时候,他在西南联大上学,过着十分艰苦的生活:吃的是混有沙子、泥土的“八宝饭”,住的是茅草屋,教室没有玻璃,只有窗户,上课的时候,人一多,还要站在屋外呢!可他不怕艰苦,发奋学习。长大以后,邓稼先到美国留学,得到了博士生的学位。回到祖国以后,他离开理论学的研究,一头钻进荒无人烟的大戈壁里,为中国制造出原子弹、氢弹,得到了“两弹元勋”的.荣誉。他刻苦学习,吃苦耐劳,努力工作,十分爱国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这就是我最喜欢阅读的书——《科学家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

  在我的小书架上,摆满了各类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书籍,有《红楼梦》、《西游记》等四大名著,有《封神演义》、《聊斋》等神话故事,有《小桔灯》、《青铜葵花》等近代佳作,有《简爱》、《鲁宾逊漂流记》等世界名著。这些好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好伙伴,假如我连续几天不看书,生活就像没有阳光一样缺少色彩。

  在形形色色的书籍中,最让我爱不释手的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是作者罗贯中根据《三国志》改编而成的一部史著。全书主要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王朝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概括了三国时期的政治军事斗争和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书中细致生动的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以绝妙的文笔把魏、蜀、吴争夺天下的场面写得轰轰烈烈,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如,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义气深重的'关羽,脾气暴躁的张飞,心胸狭隘的周瑜……让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绝妙的文笔,而且还让我们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诸葛亮三气周瑜,周瑜为什么会绝望地对天长叹:“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周瑜心胸狭窄,妒忌胜于他的人。周瑜死的时候才36岁呀!真的是很可惜,枉费了自己的满腹才华。这件事使我明白做人不能过于小气,要胸怀宽广。关羽智勇双全,为什么会大意失荆州?那是因为关羽连胜之后过骄傲,才被吴国一击而溃。这就让我明白无论对待什么事,都不能骄傲自大,否则就会面临失败。当我读到诸葛亮草船借箭,智退司马懿,奇造木牛流马等奇招的时候,孔明的那种迎难而进、善于思考的精神令我大加赞叹……

  合上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三国风云中一个个冲锋陷阵的英雄人物,一个个优秀的军事家、政治家与思想家,一段段精彩片段,在我的脑海中徘徊,我情不自禁融入了这群英雄人物之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3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每每吟诵起这首凄美的《葬花吟》,我都会被带入古典小说——《红楼梦》中的奇妙世界......

  最初遇见这本书时我还不过是一个黄口小儿,年方八岁的我识字许多,早就对这本号称“四大名著之首”的书籍而充满好奇。读这本书时,我幼小的心里曾充满了许多困惑——“为什么林黛玉不能和贾宝玉在一起?”“为什么晴雯要遭到王夫人的驱赶?”我多次向博学的爷爷求问,但每次得到的`却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以及一句“看书吧,书里有答案的。”我疑惑不解,但最终还是囫囵吞枣一般把它读完了。再后来,我直到了豆蔻年华,再次在一家书店邂逅了这本《红楼梦》。再像儿时一样满怀好奇地翻开它,我似乎步入了一个梦幻的天地——小巧雅致的潇湘馆;朱楼翠阁的怡红院;玲珑大气的蘅芜苑。道路两旁的垂柳翠竹,古色古香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花团锦簇,简直是美不胜收呀!轻轻撩开青葱的斑竹,落花重重叠叠盖满地,深深浅浅,晕染开来,颇像一幅缤纷的水彩画。不久,一个姑娘走了过来,看见一地落花,不禁抽泣起来——“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游丝软系飘春榭,落絮轻沾扑绣帘。”啊,是林黛玉!耳畔又响起这首熟悉的《葬花吟》,似远似近,随着清风飘散而去......

  从小到大我看过很多课外书,我最喜欢的是《淘气包马小跳》。我羡慕马小跳有许多好朋友。马小跳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可爱又活泼还有一群好朋友。毛超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瘦瘦的,高高的,还有一小撮刘海呢!他也很强壮呢,总是保护马小跳。他还有一个电视迷好朋友——唐飞。唐飞喜欢看《名侦探柯南》,只要电视一开始播放《名侦探柯南》,他连饭都可以不吃,真是废寝忘食呀!

  但是我讨厌马小跳的不诚实。有一次马小跳在学校听写偷看别人,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生气的说:“你明天下午第二节课去我办公室听写,马小跳听了害怕得不行了连忙说:“好,好。”生怕老师告诉家长。第二天,马小跳兴高采烈地来到了老师的办公室听写了。听写完了,老师一检查:哇,竟然一个错的都没有。“你进步很大呀啊!”老师欣慰地说。到了第三天,老师才发现原来马小跳是打小抄的,所以叫马小跳放学把他的爸爸叫来办公室。放学了,马小跳的爸爸来到他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怒气冲冲地说:“马先生,您儿子现在听写都会打小抄了,您要管教一下他呀!”晚上回去的时候,他的爸爸叫他写认识,他却坚定地说:“我不写认识,我坚决不写认识!”马小跳的爸爸暴跳如雷地威胁到:“不行,一定要写,不然我把你打得屁滚尿流。”就这样,马小跳怕了,才乖乖地写认识了。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个让人又爱又气的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

  我看过许多的书,也有许多喜爱的书,当然,印象最深刻的书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玛蒂尔达》。

  翻开这本书的第一页,我就被深深地吸引:做爸爸妈妈的有一件事情很滑稽,即使他们的孩子是你所能想象出来最讨厌的小脓包,他们仍旧认为他或者她很了不起……本来我对这本书的名字就十分好奇,看了这一段,更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好奇。

  令人惊奇的是,五岁的'玛蒂尔达已经把大多数经典作家的作品读完了!比如《躲进洞内》、《简·爱》、《吉姆》、《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等。可是,这个聪明绝顶的小姑娘遇上的是庸俗势利的爸爸妈妈,还有最恶毒的校长。不过,聪明的玛蒂尔达没有怨天尤人,而是从书中学习并思考得来对付这一切的办法,在和恶毒的特朗奇布尔校长斗争的过程中,玛蒂尔达和善良的班主任亨尼小姐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恶毒的校长把阿曼达·思里普的长辫子当掷链球一样扔出去,还让博格特罗特把一整块比他还大的蛋糕吃下去……神奇的玛蒂尔达用眼睛推翻了装有蝾螈的水杯,还用眼睛把粉笔举起来,并在黑板上写字,吓坏了校长。我想这或许就是专注的力量吧。现实中我们专心致志地做好每一件事,一定会产生出非同凡响的力量。知识改变命运,面对困难不退缩,冷静地用智慧解决,这是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

  这本书的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直到悬念被一个一个出乎意料的结果解扣时,仍让我久久回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5

  使我们接受现实,使我们忠于理想。——切·格瓦拉他拥有几近极致的人生道路帷幕:国际性小学奥数冠军,北京大学大学毕业,麻省理工大学留学奖学金;他作出了一个令人思索的挑选:遁入空门,修行佛法。他便是柳智宇,一个富有观念力的奇才。大家针对这一令人震惊行为进行了有关社会发展、文化教育、义务的探讨,最终却发觉,在柳智宇的的身上看到了大家久违了的物品——忠于理想。现如今整个世界迅猛发展,大家一直被髙速提高的化学物质贪求驱使向前:认真学习,考入一个好的院校,寻找一份好的工作中,随后立业成家……就是我,它是逻辑学中的绝对真理。但在这类混混沌沌中,大家慢慢变成了沒有理想的橡胶人;在看起来繁忙而“丰富”的生活中,大家心里一片没法忽略的苦闷却悄悄地扩散。或许有些人要埋怨,生活缺乏安全感,谈何理想?

  但客观事实是,心存理想更是归属感的来源于。由于理想便是生活的方向标,内心的填充料,它能使我们不会在繁忙得大量出汗以后仰望星空,却害怕认清心里哪个一览无余的疑惑: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有些人要辩驳,自身也曾为理想而少年轻狂,但理想一直丰腴,实际却很骨感美,我们无法忽略肩膀的义务与工作压力。对啊,什么时候刚开始,忠于理想竟变成一种奢华了呢?在一家人的聚餐中,我说自己长大后想当战地记者,用手上的照相机记录下来就超过了心灵的界面。还记得那时候小姨子马上表明了抵制,还讲过两三句新闻报道跟我说这一岗位有多风险。实际上那时候我只是讲出了一个童年的心愿,并不是讨论自身的发展方向,可我却忽然意识到,在恪守理想的全过程中,艰难不但来自于理想自身,而大量的来自于由于你的恪守而产生的别人的'羁绊。相比惨忍的化学物质实际,这类平凡而不平庸的摩擦阻力好像令人觉得束手无策。

  而这也就是我敬佩柳智宇的地区,他有这类追求理想的胆量。他从没终止过有关生命和人的思索,相信,他的行为决不是一时冲动,亦非看透人生,这仅仅他追求一生所需之真知的一次勤奋。大家的生命不可仅仅会做几个他人出的题型,不可仅仅反复别人的步伐,大家应当有归属于自身的归处。即便会被讲解为不撞南墙不再回头的痴者,即便会被贴上逃避责任的标识,但乾坤之大,可载我之物者几何图形?这类“自私自利”何尝不是一种对自身生命的承担呢?写出此一席话,我不能说有几个能抬起理想的旗子奋勇前行,由于就我自身也都还没存够这类忠于理想的胆量,但如果我们连这颗種子也没有在心里种下得话,它又怎能紧紧投身于大家的内心深处呢?接受现实,是大家针对理想的恪守;忠于理想,是大家针对生命的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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