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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版公文写作基础知识讲义:公文的体式
导语:我国公文有统一性的特点,它的格式、种类、行文规则、办理等都是全国统一的。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写作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文的体式是指公文的文体、构成要素及其在格式上的安排。公文之所以要有一定的体式,主要是为了保证公文的完整性、正确性与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并为公文处理工作提供方便。建国以来,为了摆脱旧的公文体式的影响,党和国家曾对公文体式作过多次规定和改革,从而使公文成为党政机关实施领导与管理的有力工具。
二、公文质量直接关系到机关的工作效率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问题,关系到公文本身的效用问题。公文质量主要体现在公文的思想内容与文字表达两个方面。在思想内容方面,应该政策性强、针对性强、科学性强。在文字表达方面,应该结构严谨、语言精当、行文规范。
二、公文的文体是指在公文写作中运用语言陈述事情、说明问题所采取的具体方法和特点,即公文的表达方式和语体特征。公文属应用文体,它除具有应用文体的一般特点外,在表达方式和语言运用上又有它自身的特点:在表达方式上,兼用叙述、说明和议论三种表达方式是公文文体的主要特点;公文在语言运用方面应当做到准确、简明、庄重、得体。
三、一份完整的公文由一些规定的数据项目构成,这些数据项目就是公文的构成要素,或称公文的组成部分。《国家机关公文格式》将公文结构的诸要素分为指定项目和选定项目。
四、公文的书面格式是指公文构成的数据项目在公文文面上所处的位置和书写的样式。公文讲求书面格式 , 这是公文在形式上区别于一般公文的重要标志。公文的书面格式在文面上一般分为文头、行文和文尾三个部分。公文的文头部分包括公文格式代码、印制顺序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收文处理标记、发文机关版头、发文字号、签发人姓名等项;公文的行文部分包括公文标题、题注、主送机关、正文、无正文说明、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机关印章与领导人签署、注释及特殊要求说明等项;公文的文尾部分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说明、页码等项。
五、公文的排版形式是指公文数据项目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 是指公文的外观形式。公文的排版形式主要包括:公文版头设计、版面安排、字体字号、字行字距、天地页边、用纸规格等。
六、公文的装订要求:公文一律左侧装订。一般采用线装、钉装或胶帖的办法。装订时 , 文件页码要折叠整齐,认真编排,注意不可错页漏页,以保持公文的完整。
七、公文的稿本是指公文的文稿和文本,同一内容和形式的文件,在撰写印刷过程中,以及根据使用时的不同需要,又往往形成不同的文稿和文本。公文的文稿是指公文在起草过程中形成的一次又一次的稿子,包括草稿、定稿两种。同一份文件,根据它们的不同用途,可分为正本、副本、存本、修订本;一些法规性文件又有试行本、暂行本等形式,同一内容的文件使用不同的文字就又成为不同的文字文本。
附注:公文办理程序
一、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公文办理程序包括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个部分。
二、收文 , 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收进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收文办理是指文书部门收到文件材料后,在机关内部及时运转直到阅办完毕的全过程。组成这一过程的一系列相互衔接的环节称之为收文办理程序。主要有:签收、拆封与登记、分发与传阅;拟办、批办与承办;催办、查办与注办。
公文的签收是指收到文件材料后,收件人在对方的公文投递单或送文簿上签字,以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保证公文运转的安全可靠。它是收文办理的第一个环节。签收后,文件的拆封是文书人员的职责。
公文的登记就是将需要登记的文件在收文登记簿上编号和记载文件的来源、去向,以保证文件的收受和处理。登记的原则是方便文件的运转和管理。收文登记的形式一般可分为簿册式、联单式和卡片式三种。
公文的分发亦称分办,是指文书人员在文件拆封登记以后,按照文件的内容、性质和办理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收来的文件分送给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承办人员阅办。
公文的传阅是指单份或份数很少的文件以及一些非承办性文件,需要经机关各位领导和许多部门阅知时,由文书人员组织在他们中间传递和阅读。
公文的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
公文的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所作的批示。
公文的承办,这一环节,既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它直接关系到发文的质量和机关工作的效率。
公文的催办是指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的要求,及时地对文件承办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催办工作一般有对内催办和对外催办两种情况。
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虽协助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 , 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 , 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公文的注办是对公文承办的情况和结果,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
三、发文,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根据本机关的工作需要向外发出文件材料 , 包括本机关制发、转发、翻印、复印的文件材料等。发文办理,就是指公文从拟稿到印制发出的整个运行过程。发文办理程序由拟稿、审核与签发;核发、缮印与校对;用印、登记与分发等环节组成。公文拟稿是发文办理的第一个环节,同时也是整个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公文的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它也是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公文的签发是指机关领导人对文稿最后审批。它是公文形成的关键性环节。公文的核发是指在公文正式印发之前,对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进行复核并确定发文字号、分送单位和印制份数的一项工作。公文的缮印是对已签发的公文定稿进行印制。公文的校对是对文件质量的最后一次检查。公文的用印是指在印好的文件上加盖机关印章。发文的登记,其作用与收文登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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