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作文

时间:2024-11-21 11:04:56 同桌 我要投稿

同桌的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同桌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同桌的作文

同桌的作文 篇1

  “你跟他坐在一起,可要多帮帮他哟!”田老师竟然让我和他同桌!什么,猜不出来他是谁?他呀,可出名咯——懒周天天。

  为什么要加一个“懒”字呢,因为他真的是令田老师无奈。如果说他笨,但他也挺聪明。就是因为“懒”,再聪明,不动笔,也没办法。

  刚开始和周天天同桌真够麻烦的。我在旁边做作业,他不是回头讲话就是玩小风扇,几次都把我的裙子挂到。单元测试的时候,我有一个组词写反了,老师圈了出来。我想照着他的改错一下,突然发现他那题一样有个叉叉。

  中午

  写模拟卷子,我在埋头苦干,他却推推我,说:“喂,你手挡住了。”我把手挪开了,他的头就在我卷子上看了老半天,又写在他的卷子上。我暴跳如雷:“你怎么这么懒啊,这么简单的题,书上背过的,你还懒得思考!”周天天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含糊地对我说:“唉,你不借我抄,我等会又要被田老师拎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好吧,你先写,不会的问我好了。”

  周天天虽然懒,学不进,但是换一种方式,还是可以的'。上英语课,老师让我们读单词,周天天还在发呆。我不耐烦地说:“快读呀!”周天天依旧那副懒样:“不——会。”无奈,我只好把我的读单词绝招传授给他——把单词的读音用中文写下来。周天天边看边笑。我问:“苹果用英语怎么说?”周天天看着单词,笑着说:“哎泼!”“香蕉呢?”“本呐呐!”不一会,他就会读了。

  虽然他很懒,却很乐于助人。每当老师的教材掉地上时,他总是扭动着胖胖的身子,像小企鹅捉小鱼一样帮老师捡起来。

  这就是我的懒同桌,其实他也挺优秀的!

同桌的作文 篇2

  我的同桌叫王思奕,是一个长得挺秀气的小姑娘。大眼睛小嘴巴。别看她嘴小,她可是油嘴满天下。在咱们班上,她呀!成天疯疯癫癫的,像个男孩子。所以我们也叫她假小子。别看他外表看起来很文静,其实鬼注意可多了。上次,她问我是否会用英语说“1313113”这几个数字。我不假思索地读起来“one、three、one、three……”我刚读完,她就大笑起来,冲着我一本正经地说了声:“平身——”我莫名其妙地问她为什么说“平身”,她回答说:“你刚才不是在对我说万岁万岁万万岁吗?你对我行如此大礼,我当然要对你说‘平身”了。”

  听她这么一说,我才知道自己上了当,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还有一次,他的涂改液没带,于是他就找后面的曲豪借,她想曲豪原本就与自己有过节,肯定不会借给她,于是就采用了自己独门的'“妩媚”功夫,左一个曲哥哥,右一个曲哥哥地叫个不停,可曲豪根本不吃她那一套,她连忙改了口,收住笑,将软刀子换成了硬刀子,说:“你这个死蛐蛐,借不借,不借的话,后果自负哟!”曲豪不由皱起了眉头,说:“那就是我不借也得借,借也得借哟!”王思奕摆出一副凶巴巴的姿态说:“是的,要钱,要命,还是要涂改液?”曲豪无辜地叹到:“可是我根本没有涂改液呀!”“啊!”王思奕这下可没辙了,嘴里一个劲地抱怨:“不早说,浪费我的口舌。”你瞧,她这人多逗。

  王思奕虽说很顽皮,但也很能干,她还是班上的智多星呢!上次,办黑板报,我们想把标题的字改成空心的,可又不知道怎么写才好,大伙正举手无措的时候,王思奕过来了,她建议说:“这还不容易!将抹布打湿,用抹布写字,趁着字还没干描框,小报上的字不就成空心的了吗?”。听她这样一说,大伙恍然大悟,都夸她聪明。我这个同桌就是这么一个既幽默又聪明的鬼精灵。

同桌的作文 篇3

  又要和同桌见面了,脚步像铅一样越来越重。我看到他笑着向我招手,我苦笑着钻进了位置。唉,真的是抬头不见低头见。谁告诉我我和她是同桌?午饭后,他还在向前面的同学借书,小心翼翼地找到了骷髅页,突然两眼放光,深情地看着骷髅,走上前去像亲人一样吻了一下,然后连吻,说:“我好爱你,骷髅,我爱你胜过我的父亲,你知道吗?”我看着每天都在演的剧,一点也不奇怪,但是每次我几乎吐出我的午餐。我想如果前面的小同学知道我同桌这样毁了他的书,他可能会心脏病发。当时最让耳朵安静的就是36计划最好了,嘻嘻!

  版本2:我想当骷髅

  今天同桌竟然沉默了,真奇怪。我踮起脚尖,猫从后面扇了她一巴掌,但没反应?不会结束?这时,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转过身来,眼里充满了无限的渴望。我在她眼前晃了晃手:“发呆?你在想什么?白日做梦?”他神秘地对我说:“你以为我下辈子能变成骷髅吗?”我哈哈大笑,但他的话又开了:“如果我是骷髅,我一定是历史上最帅、最潇洒、最聪明的骷髅帅哥!”说着,也摆了一个poss。天啊,我同桌太可怕了!

  版本3:骷髅诡计计划成功

  今天阳光明媚,同桌的唾沫雨不再飞扬,一切都是那么美好,那么安静。就在我仰望蓝天的时候,总会有不和谐的音符。当我转过头时,一个巨大的“骷髅”就在我眼前。我吓得想飞,想喊,但转念一想,天啊,不,世界上没有活着的骷髅。再看,原来是我“可敬”的同桌干得不错。这个人很会画画,所以有很多很巧妙的想法,很地道,和平板类型无关。气得我都要冲过去帮他整脸了,其他人却已经溜了,嘴里念着:“这骷髅诡计计划成功了!”看到他那个样子,我突然有种想揍人的冲动。哼,他又打了,咱们走着瞧,下次他会有好果子吃的!

  这是我的`同桌,骷髅同桌。虽然调皮捣蛋,想找房子,但是没有他我怎么能有快乐的校园生活?希望以后不要和同桌不和。其实我同桌挺可爱的。让我们各让一半,你会发现我的同桌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讨厌。感谢同桌这么多天对我的耐心。谢谢!

同桌的作文 篇4

  有这么一个人,他五官端正,挺拔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眼镜,喜欢用手推它,他的名字叫王永奎。上他的课总会与中考联系着。

  就拿他第一次叫我回答问题来说吧!他问:“这个句子用的是什么说明方法。”我回答道:“分类别”。他推了推眼镜,认可地点了点头,我本以为回答正确,可以放松了,心情由忐忑不安转为暗暗自喜。但是事情并非如此,他紧接着追问:“那你知道分类别有什么作用吗?”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给吓懵了。“有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我紧闭双眼,握紧拳头,使劲地想着,仿佛脑汁都被我榨干了,可还是不行。他见到了此种情景,又推了推一下眼镜,然后在一旁给我举了几个例子,比如:“在家里,把衣服、裤子、鞋子、袜子分好类,这就是分类别的作用,反正肯定不能把衣服和鞋子分一类……”

  最终,我长呼了一口气,摇了摇头,还是放弃了。于是,江山同学站起来说:“有结构整齐和条理清晰的作用。”老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听后,在心中默默地念着分类别的作用。他看着我说:“为了你两年后的中考,我帮你和不会这个问题的同学补上这个漏洞。你们记好了吗?”我点了点头,他依旧推了一下眼镜,便暗示我坐下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听完了他的一整节课,总结了他给我们的感觉——一个字“爽”。因为他喜欢列举生活中的有趣例子来说明复杂的问题,让我们既开心大笑,又学到了知识。他还喜欢用自己的.简洁易记的语言来揭示所谓的标准答案,他就是这么一个我喜欢的“牛”人。

  课后,我仔细地想了一下“分类别”这个词,便想到江山说:“分类别有结构整齐和条理清晰的作用。”又想到“牛”老师说:“整理衣服、鞋子、裤子、袜子分类有条理整齐的作用”。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有备战中考的作用。这些句子在我脑海中时常浮现。

  他就是这么一个喜欢推眼镜的人,一个不是我们的任课教师却为我们中考而考虑的“牛”人。

同桌的作文 篇5

  我的同桌是一个个子较矮的男孩,他的皮肤很白,脑袋有些方。一双大眼睛霸气地看着别人,好像在说:“俺老子来了,都给我让开!”

  他的脾气有时不太好,生气时他总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变得非常暴躁。

  不过他的数学很不错,是班上有名的数学脑袋,口算能力也很强。他爱看历史书,对历史也了解的很多。

  有时我冒犯他,他就像古代的大官一样大叫:“来人,把陈薇而拖下去,重打三十大板!”

  同桌的字在班里也是出了名的,他的字方方正正的,而且很大,好像不占满整个格子就不罢休,真是霸气!像胡老师这样教我们写字也没办法帮他把这种难看的字改掉。从此,同桌就有了一个外号“方方正正写字大师”。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讲到叶圣陶先生和肖复兴的谈话,说那天下午叶圣陶还叫肖复兴背朝代。老师似乎想到了什么,停顿了一下说:“同学们,叶圣陶考初中生肖复兴,那现在老师来考考咱们四年级的小朋友,你们有谁能背出朝代呢?”

  我们都愣住了,教室里安静极了,连一根针掉下去的声音都能听见。突然有一只手高高举起来:“老师,我!”

  咦?是谁呢?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好!有请!”老师说。同桌笔直地站起来,用洪亮的声音清晰地说道:“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

  “很棒!”胡老师带头鼓起掌来,静寂的教室响起了一阵阵的掌声,连我这个同桌冤家也给他拍手鼓掌呢!说实话,我也打心眼里佩服他,能一口气背出这么多朝代真不容易啊!同桌真是霸气侧漏啊!

  要是他能把他的暴躁脾气改掉,待人和气点那就更好啦!

同桌的作文 篇6

  我的同桌是一只“仓鼠”,这个外号是我代表全班同学赏赐于他的。他那大得出奇的一对门牙与一对小得别有特色的小眼睛,就像一只颇富喜感的小仓鼠。

  他这个人身上有个特点:慢。他干什么都慢,常人喝水开盖就喝了。可他不一样,喝水必须倒在杯盖中才肯喝。喝水时,他的`短脖子在这时就显得特别长,一颗喉结一上一下律动着,这一小杯水喝完能用上一个课间,喝完后还要发出“啊”的品味声。我一跟他要作业,他就喝水,一喝完水就上课了。

  说到底,他生平也有干的快的事,每次放学铃一响,他便似风不对,应该是光一般的速度整理好书,再以超光速奔出门,杀到食堂。吃饭的时候,我才吸溜了几口面条,他的碗就唱了“空城计”。

  我真正欣赏他的地方,不在他的慢,也不在他的快,而是他的助人为乐。那一次我的眼镜在与他玩耍时掉在楼下去找时没有找到,他当时比我还急,我问:“不是你的,我又没打算怪你,你为什么比我急?”他没有回答,只是更着急地再开始寻找。自那天起,那每天都去“失物招领”处看。我也没有再干扰他,而一天,差不多我都忘了那副眼镜时,他找到我,给了我那副眼镜。那时,我的鼻子有了短暂的酸意,心中有了阵长久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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