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精选25篇)
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作文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精选25篇),欢迎大家分享。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我从小到现在为止,读过很多本书。我读过第一本书是一本古诗总集,相信大家对这本古诗总集并不陌生,这本古诗总集叫《唐诗三百首》。
也许这本书大家都读过,但这本书对我却是珍宝,我对这本书是像对弟弟妹妹一样爱护。大家会不会想不过是一本《唐诗三百首》而已吗?我家也有。这本书是当年我家还不怎么富裕有的。
那时我还是一个不到7岁的小孩。一天在书店看到了一本版式较老的书,当时我妈妈对这本书一点也没有在意,但我却这本书独见钟情。我看到了这本书我就哀求妈妈帮我买。妈妈看我这么忠诚的表情就帮我买了。其实我后来才发现这本书在当初是比较贵的,但妈妈为了满足我的愿望还是帮我买了。
当初买了之后我就开心了好几天,觉得那是我的荣耀。我觉得不好好读它真是太可惜了。我从李白的唐诗读起。“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从从容容地背诵了一首首古诗,后来我竟背完一整本书。
这第一本书给我的人生有莫大的启明,他在告诉我读书必须有兴趣和超长的耐心。相信自己通过这本书可以成长。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人的一生会读过无数本书,总会有一本让你恋恋不舍,难以忘怀。我也有这样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安妮日记》。
当我第一次打开这本书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每读一章,就让我渴望读下一章。安妮快乐,我也会跟着乐起来:安妮忧伤,我心里也难受。我总是身临其境,跟着主人公一起面对重重困难……
这本书表达了人类对战争的控诉,厌恶。和平这个词就是主人公渴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安妮一家是犹太人,为了躲避德军,安妮一家和邻居一起藏到了他爸爸公司的密室。在公司员工的帮助下,躲避了德军的疯狂追杀。可是最终又一个人告了密,所有人都被抓走了,只有公司的打字员小姐带着安妮的日记逃了出来……
在故事的后续中,描写了德军的残忍。每次重温这本书时,我就会想到安妮的悲惨命运,让我们远离战争的警钟,把和平再次放在心中吧!
这就是我的最爱——《安妮日记》。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读过很多书,那里面最让我感动的是《雷锋的故事》这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雷锋小时候受了很多苦,是共产党救了他,让他有了饭吃,有了书读。雷锋非常感谢共产党救了他。因为他从小就没有了父母,所以他就一直把共产党当成自己的父母来看。雷锋长大了以后当了兵,仅管他非常忙,但是他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看书、学习。雷锋每天都会写一篇日记,其中他在日记里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雷锋特别爱做好事,有一句话说的好“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可是不幸的事却发生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雷锋牺牲了。他再也听不到他亲爱的战友们焦急地呼喊声了。雷锋那年才22岁。雷锋的故事迅速传遍了全中国,毛主席还为提了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每年的3月5日订为雷锋同志纪念日。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人要有一颗感恩的心。要感谢父母的辛勤养育之恩;要感谢老师对我们无私教育;要感谢大自然给我们这美好的一切……我们还要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我还懂得了在学习中不要害怕困难,要善于思考,解决难题。
雷锋叔叔虽然已经离我们而去,可是他人民服务的这种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雷锋的故事》这本书我会一直珍藏它到永远。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4
在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令人百看不厌的书,而我最喜欢的就是《绿野仙踪》这本书啦!在书中,我交到一个好朋友——多萝西。
《绿野仙踪》讲述女孩多萝西从小父母双亡,和亨利叔叔,爱姆婶婶住在堪萨斯州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的袭击中,她和她的小狗托托因躲避不及,被卷到了一个只有梦里才能出现的与世隔绝的国家——奥兹国。尽管奥兹国很美丽,甚至比仙境还迷人,可多萝西还是想回家,回到亨利叔叔爱姆婶婶的身边,于是她在那儿展开了自己的魔幻的一场旅程……这本书充满了魔法与幻想。
读到这里你一定会问为什么这一本普普通通的童话故事书会给我这么多的感触呢?理由有以下几点:第一点,情节曲折迷离。如多萝西和同伴好不容易杀死了恶心女巫却又发现是假的。第二点,文笔优美。一些修辞手法和排比句,读一读一定会对你的写作有很大的益处。第三点,结局很圆满。十分感人!尤其是当多萝西抱着爱姆婶婶流着幸福的泪的场面时,相信你读了也会和我一起流泪的。说不定读了我的解说再看完这本书,你还会意犹未尽呢!
希望大家都去读读这本书,并且喜欢上它!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暑假里,我向邻居借了一本名为《会飞的教室》的书。刚借来,我就兴致勃勃地读完了此书。这本书是长篇小说,是德国著名作家艾利克?卡斯特纳的得意之作。小说围绕一班中学生排练的话剧《会飞的教室》而展开,用细腻的手法将人物形象描写的淋漓尽致: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多愁善感的姚尼﹑怯懦的邬理……他们真是一群天真、善良的少年呢!
书中既有让人捧腹的地方,更有让人掉泪的情节,让大家感受到了同学们之间深厚的友情和老师对学生的关爱。主人公们在听写簿和葛洛迪被职校生强行掠阵后,“禁烟老师”带领大家团结一心救出了他们。我不禁想起我们班的同学们了!大家不是三天吵一架,就是五天打一架呢!我们虽然不像主人公们的性别一样,但也要像主人公们学习,变得团结!
故事的情节更是一波三折,牵动读者的心:戴马亭因家境不好,无法回家过圣诞节,我暗暗伤心;但是最后在佩克老师的帮助下,他又可以回家了……最后,在平安夜的歌声和戴马亭的祝福声中故事落下了帷幕!
其实我们都应该团结地去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同学。书中的两位老师就像是大家的老师一样,关爱我们!
现代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说得好:“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帷幕成长。”我赞成!因为《会飞的教室》就是本好书!如果你有兴趣,就去读读吧,会感触很深的!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我读过很多本书,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7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为了让自己的课外知识更加丰富,为了让自己的成绩更上一层楼,我就在自己制订的暑假计划中,又添上一项:看五本课外书。
在这五本课外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得属《汤姆索亚历险记》了。《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作者是美国的马克吐温。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顽皮好斗的小男孩——汤姆索亚。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汤姆为了逃避大人的管制而和他的那两个朋友去当海盗,然后不知不觉中又当上了跟踪逃犯的工作,最后成为大家心目中的英雄的故事。汤姆那种顽皮好斗、偷偷离家出走去当海盗的那种性格固然是一种不好的行为。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种行为刚好说明了汤姆的胆子很大,而且有一种独立自主的性格和属于自己的思维、思想。并不是像现在的“温室里的花朵”,整天只会听爸爸妈妈的,没有主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时间。
《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大彻大悟:我们不能老是听爸爸妈妈的话,应该要有主见,而且要养成那种独立自主的性格,不能老是依靠父母,应该靠着自己的力量生活!《汤姆索亚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曾经的曾经,有过那么一本书,缱缱绻绻……
no.1
莺卷梦呓,红楼一梦,却醉人千年。
——题记
黛玉是那么的脆弱,但她却有一种无法诠释的倔强。也是那种无法诠释的倔强才映衬着她如此的伟大,如此的醉人心弦。或许与宝钗相比,她并不是那种贤惠的女子,也并不如宝钗那样懂事,可是她身上折射出的是那种无法言说的意志和精神,又让人心服不已。从小,她饱尝寄人篱下的辛酸,生活在一个本就偏袒于男性的大家庭中,她不得不依靠自己来背负着原本不属于她这个年龄该有的不公与哀怨。她始终坚持自己的选择,不顾众人的阻拦,非宝玉不嫁。她的这种精神,确确实实让我认识了一个古代女子的倔强与伟大,那种对爱情忠诚的精神。
no.2
花落成家,红楼一梦,却今生不改!
——题记
在这个不公平的大庭院中,也许宝玉是最幸福的。从小衣食无忧,在老太君和众人百般呵护下幸福快乐的成长。可他那颗热情向上的心,却没有因此而改变。虽然说他是富家纨绔子弟,但他不像其他的兄弟一样整天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也不像其他兄弟一样把女子看成任人摆弄的玩偶,而是对她们一视同仁。正是因为这样,才有了红楼梦这段凄婉幽美的爱情佳话。宝玉他诠释了男子应该具有的品质、精神和意志!他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不一样的男子!
现在的现在,回想起来,我曾有过一本书,缠缠绵绵……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喜爱书,尤其喜爱摄影类书籍。它能带给我我所需的知识,看到更广阔的世界。
我喜欢一本书,它叫《摄影展赛获奖秘笈》。
这本书是关于摄影展赛的参赛提示,列举了许多当下摄影师热衷参与的展赛,附加了许多照片。告诉我们怎样的照片才能获奖,以及讲了各种投稿的学问与技巧,拿很多场综合性影赛和专题类影赛当中的某些照片来具体分析。这本书几乎容纳了大千世界各种照片,关注重大题材和生活细节可以说是本书两大特色。
书中有一组图片令我记忆犹新,它就是广东摄影师邓伟根所拍摄的《慈痴半世纪》,讲述了一位年过八旬的老母亲悉心照料痴呆儿子的照片,深切地表现出母子二人互相依靠的生存状态,让观者不由生出怜惜和感动。
照片不是为了获奖而拍摄,而获奖是对拍摄很好的肯定,但拍摄时更多需要的是自己的肯定和自信。
我认为摄影不是一定要去学,而是在日常生活中,不断进步。在我看来,获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态,心态要好,拍出来的照片肯定臻于完美。总之,自己愿意,高兴最重要。
我喜爱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摄影知识,以及一些哲理。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那天,辅导班老师借给我一本书,叫做《海底两万里》。一开始,我抱怨书太厚了,把它丢到床上。
中午吃过饭,我看起了电视,可电视也没什么好看。我躺在床上,指尖无意中触到那本书,太无聊了,看一下吧。
我翻开书,一页,两页,我的疑问和惊喜越来越多——最大的疑问:我发现一个怪物,身体坚硬无比,头上长着一个大尖刺;惊喜:当书中说到凶猛的大海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开着轮船在大海上航行……
突然,我听到了电视发出“疯狂小糖”的声音,我被拉回了现实。我愤怒地把电视一关,继续我的冒险之旅。
这回看书的样子不同了,之前是躺着,现在是趴着。我又如饥似渴地看起来,大海、轮船、怪物,一个个又都跑出来。不一会儿,老妈来了,而我,还沉浸在书中。
“光阴似箭”,这句话在我那次的读书经历里体会过。因为我看得太投入,直接到了六点。这时,我忍不住去了趟卫生间,看见老妈拿着小竹条说:“都叫你三遍了,快来吃饭!”我只好无奈地答应。
李老师说:“看一本书,没有达到‘如醉如痴’的地步,那就没看进去。”我觉得那一次,我是真的看进去了。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家里买了很多书,但每次买来都只是看看样子,从来不读。妈妈叫我读,我总是说:“等一下,马上就读。”可实际是:“等一下,还是不读。”因为不读书,我的作文不咋地。
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要去书城买几本书。到了三楼,我跟爸爸说:“爸爸,我去五楼读书行么?等下你来五楼找我好了。”爸爸说:“去吧,别乱跑。”其实我去五楼看的不是书,而是去看玩具,然后叫爸爸买。
到了五楼,我直奔玩具店,在跑的时候,我瞥见一本名字很有趣的书,《非常老师》。它吸引着我放慢脚步,又走了过去。我就坐下来,细细看起来。书里的老师真亲切,好像在哪里见过,对了,和我在学校里的老师真类似。老师和学生之间发生了一幕幕难忘的故事,令我感动不已。不知不觉,不看书的我,竟然连续看一本陌生的书一个多小时了。爸爸上来,我还舍不得回家。
回到家后,我跟爸爸说:“爸爸,以后每个星期能不能都去书城看书啊?”“当然好啊,爸爸支持你。”爸爸高兴地说。
自从这以后,我就爱上看书了。有时候口袋里有钱,就到书店里挑几本自己感兴趣的书。也是从这以后,我的作文开始逐渐好转。
我还总结出一个经验分享给大家:看书要挑自己感兴趣的,买回来可不要看很晚,这样影响睡眠。也别逼自己,白天不想看了,可以暂时不看。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读的这本书叫《绿野仙踪》,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
这本书封面的主要颜色是绿色和彩色。在一片无边无际绿色大草原上,长着绿油油的小草,遍地开满了许多美丽的花朵,花朵旁边围绕着勤劳的小蜜蜂;蓝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洁白的云朵,云朵随着风儿在不断变化着各种姿态。封面上的人物更是栩栩如生,稻草人穿着衣服,可爱极了,如同真人一般;威武的狮子迈着稳健步伐,自信地走在前面,因为它是草原之王;铁皮人坚强无比,扛着大斧头,感觉势不可挡;小女孩多萝茜被这些人保护在中间,脸上露出幸福又快乐的笑容。
书中主要讲述了小女孩多萝茜在危险的黄砖路上与朋友们面对重重困难,他们敢于挑战、敢于冒险、一路患难与共,战胜了邪恶的东方女巫,收获了智慧、勇气与友情,并共同实现了各自心愿的故事。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们懂得遇到困难与挫折时,要勇于面对,敢于向困难与挫折挑战;不退缩、不怕失败,努力不断前行,终究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有:“花背小乌龟、给你整个世界、种太阳花的小猪等等,但最好看的是种太阳花的小猪。”种太阳花的小猪有许多故事,我要讲一讲免费的魔法电话这个故事。
魔法师猫头鹰问小猫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赚钱,小猫同意了。猫头鹰来到魔法网,找到免费赚钱,拿来几个水果。小猫问:“拿这个干什么?”原来这是魔法电话。猫头鹰说:“把这些电话给大家吧,这些都是免费的。”“谢谢你,魔法师。”小猫去发给大家了。小猫刚走,猫头鹰就笑了起来,并说:“这些电话的电话费是要交钱的,要是不交电话费,电话就会变成闹钟,逼着他们交电话费,哈哈哈,我赚大了。”果然,动物们都不情愿地交电话费,大家都很生气,而猫头鹰却很高兴,在他笑时,钱长了翅膀,魔法网里传出了一个声音:“对不起,你使用的是免费咒语,请购买咒语消除翅膀,现在开始计时,9、8、7、6、5……”“不!”猫头鹰叫着,钱却飞走了。第二天,猫头鹰只好亲自去给动物们解除魔法电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天上掉馅饼的事是没有的,大家要自己劳动赚钱。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是读不厌的,我最喜欢的是《绿野仙踪》!在书中,我交了一个好朋友——多萝西。
《绿野仙踪》讲述了多萝西的故事,一个从小父母双亡的女孩,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一起生活在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在一次龙卷风袭击中,她和她的狗托托被抓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国度——奥兹,这个国度只能出现在梦中。虽然奥兹很美,甚至比仙境更迷人,但多萝西仍然想回家见亨利的叔叔和婶婶艾米,所以她在那里开始了自己的神奇之旅...这本书充满了魔力和幻想。
看完这个,你会问为什么这本普通的童话书给了我那么多感情。原因如下:一、情节曲折,令人费解。如果多萝西和她的同伴最终杀死了恶心的女巫,他们会发现这是假的。第二,文笔优美。读一些修辞手法和排比句,对你的写作大有裨益。第三,结果很满意。非常感人!尤其是多萝西抱着Em阿姨幸福的泪流满面的时候,我相信你看完之后一定会和我一起流泪的。也许看了我的解释,看了这本书,你还是会意犹未尽!
希望大家看完这本书,乐在其中!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最近我班共读了获“大白鲸”等八项大奖的《拯救天才》这本书,这经历可是人生的第一次。
刚看书名时,我疑惑:天才需要拯救吗?到底怎么回事呢?这吸引着我快速地读着,一页,两页……,第一章,第二章……啊,原来是天才会让人嫉妒,让人误会呀!后面的情节就更加奇妙了,他们能穿越。我沉浸在书中,不受任何干扰了。我看书看得不快,一节课只能看32页。下课时间,午休时间太少了,看书不解渴。我想快快看完,想知道书中还有什么好玩的故事,我的好奇心重呀!
放学后,写完了作业,就是我的阅读时间了。我就会捧起我的“宝贝”看起来:他们穿越了,去了西周,前往了偃师家里,见到了木乙和偃师,他们玩得很开心。偃师和木乙遇到了危险,乔乔和麦可宁可不要命,也选择解救他们,可见他们的友谊多么深厚呀!他们是多么的勇敢呀!后面的“麦可大危机”一章,在麦可有难时,想不到竟是木乙回去救的麦可,那时原本没有一个朋友的麦可已经不只是有一个朋友了,他已经有了3个朋友了,有木乙、乔乔、机器人雷克,不对,还有一个偃师,他们都愿意帮他,那时麦可的心里一定是暖暖的……
我进入了书中,跟随着麦可一路前行……忘记了我是在读书。
妈妈喊我吃饭了,我伸了个懒腰,闭上眼睛,把看过的情节都一一在脑海中回放。
很快,这本书看完了,我们还画了思维导图,进行了图书交流会,编写前后传,我的作品还被选上了,葛欣老师还回信了呢!高兴得我回家路上都哼着歌。
这本书真是奇幻与美妙的结合,共读书真是件美好的事情。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上课了,老师拿着一本书问我们:“你们看,封面上有什么?”我仔细一看,上面有一个小怪物,背着一个书包,拿着一本书,哦,这本书是《小魔怪要上学》。
老师打开封面说:“这节课,我们要共读这本书。”
我很疑惑,老师为什么非要共读这本书?有那么多书都不读,什么《死了一百万次的猫》、《我爸爸》、《我妈妈》……太多了,任何一本都比这本强吧,为什么要选一本我们从来没听说过的书?
开始共读了。“有一个天真善良的食人小魔怪,可他从来不吃人,他最喜欢去上学了,可是爸爸妈妈不让他上学。小魔怪通过绝食的办法赢得了上学的机会。每天放学回来,他的爸爸妈妈都要听他将几个故事。有一天,小魔怪读到一本做好菜的书,他们不再吃人了,并且和人类成了好朋友。
老师为什么读这本书?读完后我觉得可能是这本书内容丰富吧,老师说这本书告诉我们阅读很重要,应该是吧,不然,吃人的魔怪怎么会变得不吃人类了?
我平时也喜欢读书,可读的都是漫画书,今后要多读一些像《小魔怪要上学》这样有教育意义的书,多读一些文字内容多的书。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虚惊一场六年级作文
每次吃饭,最后都要吃饭。菜凉了饭凉了,我就胃炎了。
就在上周二晚上,我的胃突然疼了。于是我大声对奶奶说:“奶奶!我肚子疼!”正在做作业的哥哥看到我的痛苦,就对我奶奶说:“我妹妹就像一条在生命线上挣扎的虫子。”奶奶赶紧说:“快去医院!”这句话让我想起了那个令人恐惧的医院,可能要动手术,动手术!这真的太可怕了!于是我赶紧摇头。这时,我爷爷说:“你这么疼,一定要去医院!”所以我别无选择,只能去医院。
我爷爷借了一辆三轮车,我奶奶把我背在背上。从此,这可怕的旅程开始了。三轮车只要一闪而过,我原本微痛的肚子就突然被蛰了一下,疼的叫了一声。爷爷听了,急忙说道:“稳住!医院马上就到!”
到了医院急诊室,医生问了一下情况,一本正经地说:“打b超!”进了b超室,医生让我躺在病床上,开始b超检查。检查过程中,奶奶多次关切地问医生:“怎么样?怎么样?”检查完毕,医生说:“没事!中午只有一小部分食物没有消化。”然后他对我说:“小朋友!下次吃快点!”我听说自己没毛病后,高兴的跳了起来,好像我之前的烂摊子是另一个人。
唉!原来是虚惊一场!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生活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城市的孩子都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各个都是家里的小公主和小皇帝。但是,当我们坐在安静舒适的教室里听老师教课的时候,当我们流连在图书馆阅读和购书的时候,当我们在麦当劳和肯德基享受美味汉堡和鸡块的时候,我们可曾想到过那些偏僻农村的孩子们呢?现在许多山区的孩子们受生活条件的影响,吃住都有问题,更别提上学了,购书对他们而言也许是一种奢望。
08年8月底,我们学校台江第五中心小学,举办了一场“城乡共读一本书”的捐书活动。活动的内容是:同学们可以把自己家里的图书拿来捐赠,也可以到学校现场买书捐赠。目的是教育学生在环境优美、硬件、软件设施齐全的校园里珍惜美好的学习时光,时刻不忘农村贫困学生的生活,并希望以“城乡共读一本书”为纽带传播知识、奉献爱心、感受真情。
下午,随着张丹老师宣布捐书活动开始,一曲优美动听的“爱的奉献”响彻整个校园,同学们都是捧着一大叠的图书,响应号召踊跃捐书,他们把自己非常喜爱的书籍捐赠出来,他们捐的书籍内容非常丰富:有课外辅导读物,如:小学生作文起步、小火炬、读写天地。也有益智读物,如:伊索寓言、动脑三级跳。还有唐诗三百首等等.当时的我完全沉浸在这感人的场面中,真正地体会到“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仿佛已经看到那些孩子们如获至宝时脸上洋溢着的欣喜的神情,仿佛听到了那些孩子们清脆悦耳的读书声。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让书香伴随农村儿童健康成长,让这些书给农村贫困的孩子们洞开一扇看外面世界的窗子吧!让那些孩子们用知识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吧!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希腊伊索写的《伊索寓言》,这是一部寓言故事集,它通过简短的寓言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蚂蚁和鸽子》的故事,下面我来简单地讲一下:
一只很渴的蚂蚁到河边喝水时不小心被水冲走了,在它快要溺死时,有一只鸽子看见了,便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河中,蚂蚁爬上叶子,安全地漂浮到岸上。不久以后,来了一个捕鸟人,他在树下安置了有胶水的枝条,想捉住树枝上的鸽子。蚂蚁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在鸽子快靠近那枝条时,突然去叮捕鸟人的脚,捕鸟人忍不住动了一下,鸽子发现后飞走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心终能得好报。因此我们要善待身边的一切事物。
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比如《聪明的乌鸦》的故事使我明白了有志者事竟成;《狐狸和豹》的故事则使我明白了心灵美重于外表美;而《龟兔赛跑》的故事又使我明白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这真是一本“小故事大智慧、小寓言大启发”的好书,我最喜欢读这本书了,你们想读吗?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读一本书需要多久,我想不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从表面上说,一本书需要多久能够读完,需要看书的大小,页数和深奥程度。所以在问这个问题之前,基本上都要告诉别人,是怎样的一本书。
每个人的阅读的速度也是不大相同的,两个人看同一本书的时候也是有分,读的快的和读得慢的人。就像我小的时候,向别人借漫画书,人家规定了什么时候还,你就得那个时候还回去。可万一你没有借着,人家又着急要,不肯再借人,你就得和那个借到书的人商量商量,看能不能在一起合看。要是熟悉的人,也好说话,会注意你是不是已经看完了,再翻过页去。可要是一个不大熟悉的人,你也只是好说:“你看完了就翻页吧,我跟的上。”其实未必跟得上,但是又不好再麻烦人家,只能这么说。每当那个人读得比我慢的时候,心里总是很着急,但是又说不出来。可要是碰到有人读得比我快的时候,就读不下去,可也不好走,只好站在那里硬看。
自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怎么与人合看一本书,总觉得太麻烦。不过,这种体验多了,也让我知道很多人读同一本书,注意的东西是不一样的。就像看漫画书一样,甚至记住了台词也不大相同,可能连笑点都不一样。这也不难说,为什么总有人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当你知道别人眼里的哈姆雷特,是什么样子的时候,可能自己也会去思考,是不是有那个道理。这个时候你就很有可能再去翻开那一本书,去体会其中的意味。那么就一只一本书来说,你真的是读完了吗?
很多书都要一读再读,常常听人家说,三读《红楼梦》,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这还不是听了别人的思考,而是自己去愿意读的,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把一本书的内容看完,真的很快,有时候一本厚厚的文学名著,看完也许只需要四个小时,但是,这四个小时,你也许根本就没有读懂,可能理解的也只是一星半点,而当你费心,用更多的'力气,去把它读懂的时候,却又不止是四个小时。当然也有费不到四个小时的书,那样的书,很容易就阅读完,读懂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读起来轻松愉快,可读完之后,大概也能讲出个什么,可结果上却发现,收获并不大。
读完一本书需要多久,真的没有什么答案。我觉得读书就跟活着一样,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但是总是有一些意义存在,里面的故事,有的实在没什么话说,有的却可以一读再读,甚至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并且,人伟大的精神变成书中写下了道理,流芳百世。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画思维导图——悲惨
要画一张思维导图了。我开始了大括号式的长篇大论,写完都到九点了,把我累得吐了一口老血。早上起来昏昏沉沉的,总是打哈欠。到了学校,听了同学的话,又是鲜血遍地呀,原来只要写简短一些,涂涂色彩就可以了,这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思维导图以图为主,文字要简洁,我终于明白了。
写信——雨天后的彩虹
我在家里写了一封给主人公麦可的信,信中我如同一个比他大那么一点点的学姐,给他写了一封长达五百多字的教导信(嗯,是建议信,是建议信)。我洋洋洒洒地写完了之后,长叹了一口气。那时,我下笔如流水,灵感如海水一般用之不尽,取之不竭(不用管我的字写的好不好看啦)。我主要写了些生活方面的事情和建议。第二天,我的信竟然可以投电子稿了,让我受宠若惊(虽然有好几个人)。
读书交流会——遗憾
那两节课,老师和我们一起进行读书交流。先朗读美段+赏析,要上讲台去讲。我奋勇举手,不料,却有千军万马多如山洪将我淹没。一次次的奋勇,一次次地败下阵来。那几个被点到的“士兵”一时间变成了人群中带着主角光环的“将军”,众人的视线纷纷被他们引去。哎……我想,我这个“士兵”再没风光之时了。
看公众号——惊喜
今天的语文课上,老师面露喜色:“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大家!”我一听立马打起了精神,是什么事呢?我的好奇心刚燃起来,老师又故意卖关子说:“下课了再告诉你们。”同学们开始猜测,有的猜是远方小朋友的回信,有的猜是葛欣叔叔或王林柏叔叔的回信……总之猜什么的都有。终于下课了,老师把这个谜底揭开了,某些同学猜对了,正是叔叔的回信。这让我很兴奋,因为我们是本期共读活动第一个在平台上展示的班级。听说会有更多的小朋友或叔叔阿姨因为这些作品认识我们,我这几天感觉非常自豪,非常开心。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暑假时读了《格列佛游记》,感触很深,尤其是飞岛国一篇,下面我就写写对这篇的感触吧。
飞岛一则其实是最打破常规和富有想象力的一则游记,写得相对于前两篇有点散,但丝毫不减这则游记的神和韵。
飞岛国的人理应是一些智力超群的人,因为他们精通数学、音律,思考问题时心无旁骛,明明就是他人所不可及的,但是为什么他们没有把飞岛国发扬光大,没有将他们所研究出的公式定理、他们的思想传播给他国?为什么他们的疑惑得不到解答,他们的问题只能由他们自己扛?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不懂得聆听。聆听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没有这座桥梁,人就是一个个体,没有团结,构不成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不被我们所知,他们亦不知我们。
聆听很重要。一个不会聆听的人,即使胸怀大志,也只能“孤芳自赏”,最终碌碌无为而死;一个不会聆听的民族,即使财力雄厚,也只能沦落于末位,为他人所欺;一个不会聆听的世界,即使人丁兴旺,也会沦亡,他们的文化永远湮没于土地中。
聆听是一种态度,一种决定兴旺衰竭的至关条件。只是我在飞岛游记中所领会到的。作文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我的神经都在同一个座位上。
我的同伴座位是一个,我病得很重。
有一次,老师不在自习,她就开始无所事事。我正在写一本书法书,突然她捏了我一下,让我的书法不及格。我问她为什么,她摇摇头,我又要写了。过了一会儿,她又掐我,我一句话也没说。我瞪着她,她却埋头写书法书,好像不关她的事。过了一会儿,她又拿笔捅我。我受不了了,只好把桌子从她身边移开。我走后,她又在那里捏了戴寿福一把。
有一次上课,我在座位上做作业,她在那里喝水。她让水在嘴里嘎嘎作响。我看着她,她笑了。然后水就涌出来了,我的裤子都湿了。我正要向我的同学程丹借面巾纸,突然感到后背发烫。我回头一看,她又往我背上吐水。我气得咬牙切齿,干脆不理她,写作业。
还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正在和戴寿富玩,突然听到一个“魔音”。我们同时转头,看到我的座位在唱歌,她却在狂唱,而且高分贝。过了一会儿,“你是我的小苹果,我不能太爱你。”过了一会儿,“啊啊,五环,你比第四环多一环,啊啊,五环,你比第六环少一环。”一会儿,“给我一杯忘我的爱水,我这辈子都不会哭。”她的表情和动作都极度夸张,唱得很开心,歌词里也加了一些手势,所以周围的同学早就笑了,做了上千种手势。
我同座真是神经!但她也是我们班的幸福果实,给班级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生活,和一本书有什么关系?你可能会说无所谓,但人生就是一本书。我可以给你一句话讲讲他们的关系:“生命之书不是简单的图文并茂组成的,还需要真正的书来增加内涵。”
我从小就看书。小时候看一些大拼音卡,漫画书,绘本。刚开始我还不太懂,但是听我妈读了一遍又一遍的教我,我居然把绘本背下来了,知道我当时连abc都认不出来!当我爸看到我“捧着一本书的背面”时,他乐开了花。我赶紧把我妈拉过来,说:“你看,我们儿子认识那么多字。真是……”我妈还没来得及说“神童”两个字就打断了他。“嗯,他怎么会读书?明明是我看多了,他背了。有什么惊喜?听到我妈说这个,我就开心了!
在我四五岁的时候,我爱上了漫画书和童话。当时只看剧情不看内容。一个七八百页的书两三天就看完了,但是当我妈问我这些童话和寓言的真相时,我支支吾吾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从此我下定决心,无论读哪本书,一定要把这本书读透,再看下一本。那年我上初二。
从初三开始,开始看一些深度的书,就遇到了困难,比如鲁迅写的“最难”的书《故乡》。第一次看的是故事的情节,但是第二次开始看的时候发现很难理解,但是每次看一遍都有新的收获,真的很开心。最后我花了两个星期才看完第一篇文章《故乡》。但我不知道它想表达什么。可能看了一百遍也看不懂。
这样的生活不是像一本书吗?这本书里一件事一个矛盾不都是一个字一个图吗?还是那句话,“生命之书不是简单地由文字和图画组成的,它还需要真正的书籍来为他增添内涵。”
我读过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我喜欢读书,阅读往往能唤起我独特的感受与理解,莎士比亚说:"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天空中没有太阳,"是啊!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就像看到了明媚的阳光。
七岁那年我认识了鲁滨逊,他喜欢冒险,在一次冒险中,突如其来的狂风暴雨让他们翻了船,无一幸存者,而鲁滨逊竟然顽强地活下来,他又累又饿,心里想:流落到这种地方,怎样活下去呢?虽然很沮丧,但他仍然期待着希望,他在木条上有条理的记录着自己登岸的时间,这样,他有了属于自己的日历,他还在船上取出许多可用的东西,他还找到两只猫和一只狗来与自己做伴,但是他们并不会说话,他用自己仅存的墨水来记录着每一天,他并不是让后人来看,而是要把一直萦系在他心头的想法吐露出来,他按照商业薄记中借贷和贷方的方式记录了自己的幸与不幸,来安慰自己,缓解心情,他有计划的过着每一天。几年后,鲁滨逊在30多个野人中救下了一个正在逃跑的、很不幸的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他给救下的野人取名星期五,星期五很快成了他的好帮手,他们愉快地生活在岛上,扩大了粮食种植面积,又增加了几个羊圈,晒了很多葡萄干,他教星期五说话、识字,成为了他唯一能够沟通的好朋友,就这样,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28年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对我感触很大,鲁滨逊他是一个不屈服命运的人,一个善于调整心态的人,一个不怕孤独的人,一个以苦为乐的人,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我敬佩他,更敬佩这个让我识知朋友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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