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红楼梦》初二作文

时间:2022-10-14 15:47:50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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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红楼梦》初二作文

  那天晚上,几个小伙伴约我到邻村看电影,他们说,邻村今晚演《葫芦梦》,据说是个战斗片,毛主席都很喜欢看。听说是战斗片,我一下来了兴致,就跟着他们匆匆忙忙上了路。我一边在山路上狂奔,一边猜测电影的内容。“葫芦”两个字,让我联想到泅渡,葫芦是泅渡的工具,类似于救生圈的作用,估计跟《渡江侦察记》差不多;“梦”字让我联想到化妆打入敌营,等敌人如梦初醒的时候,我们已经大获全胜,估计跟《奇袭白虎团》、《林海雪原》差不多。

我与《红楼梦》初二作文

  等终于赶到放电影的地方,大家都很失望,银幕上一个穿古装的白发老太太正咿咿呀呀的唱。我忍不住质问伙伴:“不是说战斗片吗?怎么成了老戏?”伙伴说:“我也是听人说的,估计老戏演完了,就开始演《葫芦梦》了吧。”

  大家只好耐着性子看。因为只能看银幕的背面,根本看不清字幕,里面的人说的又是南方话,也听不清唱的是什么。大家一边看一边互相埋怨。

  银幕上终于出现了有意思的场面,一个女人手握宝剑,面对两个男人。女人一会儿在地上唱,一会儿跳到桌子上唱,手里的宝剑舞来舞去,不时在男人面前比划。两个男人好像很胆小,面对眼前的宝剑装出瑟瑟发抖的样子。我很期望他们来一场打斗,两个男人虽然赤手空拳,但只要稍微会点武功,联手对付一个手持宝剑的女生,应该有的一拼。但男人终究没有动手,后来其中一个还吓得趴在了地上。我想,完了,女生肯定赢了。就在我做出这样的判断的时候,女人舞动宝剑,一下抹在自己的脖子上,估计是割断了颈动脉,她把宝剑一丢,就倒在地上。我很生气,这是演的什么玩意儿?明明已经赢了,怎么会这么不小心!

  旁边一位中年人好像看得津津有味,我捅捅他的胳膊问:“叔叔,什么时候演《葫芦梦》啊?”

  中年人回头好奇的看着我:“这不正在演吗!”

  “可他们说是战斗片,这哪是战斗片啊?”

  中年人笑了:“《红楼梦》不是战斗片,是越剧。”

  后来长大了一些才知道,所谓《葫芦梦》就是《红楼梦》,根本不是战斗片。

  读初中的时候,有一天无意中在物理老师的办公桌上看到两摞书。一摞是《红楼梦》,分上中下三本,另一摞是《李自成》,厚厚的,好像有十几本。当时我已经听说《红楼梦》是四大名著之一,就请求物理老师借给我看,但物理老师不答应,说我年龄太小,肯定看不懂。老师的说法更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拿起上册,站在办公桌前,开始从头阅读。看了大约半个小时,我终于心服口服,确实太难懂,而且好像也没有多少意思。物理老师可能觉得我可怜,最后把《李自成》借给了我。

  此后,课余时间我开始看《李自成》。书很冗长,也很枯燥,但因为没有别的书可看,我还是硬着头皮把全套《李自成》看完了。

  阴差阳错,大学我读了应用数学专业,同学中稀奇古怪的人不少,但就是没有文学青年。直到大二,才发现一个自命清高的家伙,他对文学也有兴趣。一次,我跟他聊起当代文坛,说起一些知名作家,我如数家珍。正当我滔滔不绝的时候,他突然发问:“你读过《红楼梦》吗?”我一愣,脸红了,说:“没读完,读了几页,读不进去。”“你必须看《红楼梦》,等你看了《红楼梦》就知道,你说的那些书都是垃圾。”我倍受打击,此后不敢在他面前提文学二字。

  一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他兴冲冲的跑进来,说:“这本书送给你,你先看完了再说。”我接过书一看,是一本崭新的《红楼梦》。封面上画着穿古装的一对男女,估计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扉页上,工工整整的写着:赠必修克,落款是他的名字:杨国春。

  这可能是《红楼梦》有史以来最简装的一个版本,一百二十回集于一本,里面的字很小,而且排的密密麻麻。看看封底,定价:5元。

  既然杨国春把事情搞得这么隆重,我就决不能让他失望。这次我耍了点小聪明,我没有从第一回开始看,而是直接看第三回。没想到,稍稍一变通,感觉大不同。从此,我睡觉的床板就常常被我拍的啪啪作响,我经常边看书,边大声呼喊:“妙!妙啊!”

  原来林黛玉并不是个病秧子,她竟然如此富有个性,睿智、调皮、叛逆、幽默至极……

  构思如此巧妙!结构如此恢弘!如果说《红楼梦》是富丽堂皇的宫殿,普通的小说就只能算是简陋的鸡窝!

  连粗俗不堪的薛蟠都被刻画得妙趣横生,就不用说其他各色人等……

  书本太厚,躺在床上看,胳膊酸的受不了。我没向杨国春请示,就自作主张把小说一分为二。

  那次他坐在桌子上,我半躺在床上,两人正在讨论人物性格,他突然眼珠子瞪得溜圆,盯着我的床头:“你!你怎么把书弄成这个样子?”

  我有点不好意思:“这样看起来方便……”

  “方便!你就知道方便!你把书拿给我!”杨国春接过书扭头就走。

  读过《红楼梦》后,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成长为儒雅之人,没想到,分书之举又暴露了我粗俗的本质。我很惭愧,甚至不好意思找杨国春道歉。

  一天,我正躺在床上看书,他又兴冲冲的跑进来,说:“书还给你,这次好好保存,再不许乱整!。”我接过书一看,两本书经过重新包装,面貌焕然一新。他用厚包装纸做封皮,封面上用隶书题写书名:《红楼梦》上、《红楼梦》下。

  我常想,人的本性是很难改变的。我读了很多遍《红楼梦》,粗俗的本性却一如既往。我本来答应杨国春好好保存,可是毕业没几年就弄丢了。假如杨国春知道这件事,肯定又会失望,好在我早已跟他失去联系,估计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这件事了。

  如今,我拥有两个版本的《红楼梦》,装帧都很精美,但我还是怀念最初的版本,也就是杨国春为我包装的那本。

  这种感觉就像初恋,很难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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