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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童趣作文1500字
我小时候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不懂装懂。
在我三四岁,幼儿园文凭都没拿到的时候,就已经常常用我那浅薄得可怜的知识,去挑战我妈妈身为大学毕业者的权威。当然通常的情况都是我被她说得心服口服,然后抬起头看着我妈妈那在我眼中充满了智慧的脸,说:“妈妈,你丑是丑了点,但是很聪明。”说得我妈妈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褒她还是贬她。
再后来,仍旧是幼儿园还没毕业,不知道是哪天从哪个人口中听到了个“北大”,便觉得那是个非常牛非常厉害的地方,暗暗决定长大了一定要去那儿。当时QQ已经出来了,我也不知怎么就搜到一个大学生的群,加了进去。当时在我的概念里,小学和大学是一样的,反正我都还没上。
别人问我是哪儿的,我懵懵懂懂知道他们是问我是哪所大学的,但当时除了“北大”我也不知道其他任何一所大学,于是利落地回复:“北大的。”
迎来一片惊叹声。
当时我只是想,反正长大了我都是要去北大的,提前说又如何?只是没想到会换来如此的赞叹。
得意了好半天,没想到其中一个大姐姐或者大哥哥遇到一个难题,解决不了,想着我是“北大”的,肯定很厉害,于是问我——我几句话就被对方看穿了,问我到底多大——回复了真实年龄之后,立刻被踢出群。
真是应了那句俗话,不懂装懂,皮包脸肿。
但是这完全浇灭不了我不懂装懂的一腔热血。
被大学生哥哥姐姐踢出群至少让我懂得了一个新的道理——一定要多学一些字,我那些简单的字根本不能阐述我想要表达的意思,一定是这样才让那些哥哥姐姐看出我的学历的。嗯,一定是这样。
然而,接触的字多了,渐渐地有些字就脱离了我可以认出的范围——但是我不怕,有不懂装懂这个技能,什么问题都能够轻松OK解决掉。没错,我又多了一个新的技能,叫做拆字法。
“这个字读什么?”我妈妈指着一本书上的一个字,问。
“口。”我坚定地回答。
“诶?”
“哦哦哦,不不不,读儿。”我马上改口。
事实上,那个字是“兄”。认字认半边的事情,还常有发生。
回想起来,我只能感慨当年我的运气是多么好,才打出一个完整正确的“北大的”而不是“被打的”。若是那样,就更尴尬了。
认字这种东西,不能急。好歹我还学会了联想法,并且完美地运用在了我后来的生活中——呃,不算特别完美......吧......
上了小学,班主任姓黄,有一天生病了,班长和我商量着去看望她——奈何没有一个人知道她住在哪,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只有我一口咬定她住在黄花园。同学便问:“为什么?”
“因为她姓黄。”
现在想起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回答,可是当时大家的反应,完全可以用“众服为确论”来形容。当然,后面某个同学的家长问来了她的真实住址,结果去看老师的那天,很多同学都去了,打电话问我在哪。在哪?当然是兴冲冲地前往黄花园的路上。
问题是,我不仅南辕北辙,还常常左右不分。这可能是因为我曾经是左撇子的缘故,因为当年我幼儿园老师教我“写字的手是右手”,于是我从此以后,方向就和别人完全相反了。
学校开运动会的时候,老师说往左转,我就非常耿直地往右一转,然后和别人撞个满怀。就为这事,我差点没参加运动会开幕式。
排练完了之后老师训我,我非常委屈:“老师,哪边是右啊?”
“写字的手!”
那好呗,写字的手是右手啊,我左撇子,是用左手写字啊?为了演示给老师看,我还当场拿笔用左手利索地写字,弄得老师一脸无奈。
后来,老师就硬把我的习惯给改了,我才学会用右手写字的,但是我左右不分的毛病,却一直保留到现在。直到最近,我在学校打饭的时候,都还发生过嘴里念着“右边右边右边”,却抱着饭盒耿直地往左转然后从左边挤了出去的事情,被室友好一通抱怨。我还据理力争振振有词:“那是我老师教的不怪我!”
这种事,还有很多很多,暂时就在这里止笔吧。用一句贯通了我整个童年,并且让无数外国友人抓狂,只能不懂装懂地翻译的话来结尾——
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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