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下面是小编精选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欢迎参考!
【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长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长春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然而,新人结婚庆典、企业开业、周年纪念等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遵纪守法,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长春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陋习,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三、积极举报,配合执法。对违反“禁燃”的行为积极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或拨打“12345”市长公开电话,主动配合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制止乱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自觉遵守《长春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让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宁,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期间集中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且造成大量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年来,受不利气象因素以及燃煤、扬尘、机动车等人为活动影响,我市空气质量受到严重污染。而且,因地理位置限制,我市冬春季气象条件多为静风且长时间无有效降水,空气中的污染物不易向外扩散,污染物不断累积会使空气污染越来越重。为保护生态环境,过一个文明、环保、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自觉做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广大市民应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贴春联、剪窗花、印年画、打锣鼓、制作中国结和灯笼等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春节。党政机关要主动践行,率先垂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二、自觉做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广大市民特别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工作者、志愿者、中小学生要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相关政策规定,共同追求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过节方式。
三、自觉做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广大市民应发挥主人翁作用,积极号召、动员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群众健康。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共同的碧水蓝天,为使我们自己能在蓝天下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断凝聚保护环境的正能量,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没有爆竹的欢乐中国年!
【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全体市民朋友们:
新年好!
“花果飘香美乐土,猴年增色换人间”,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往往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格格不入。
“龙之游人之居”,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县文明办真诚地倡议:
1.春节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环保喜庆方式,最大限度降低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不在禁燃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相对允许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
3.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扫墓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用鲜花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等容易产生烟尘的祭祀用品,减少污染和火险隐患。
4.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引导和劝导工作,以自己的积极行动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禁限燃相关规定,同时影响和带动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倡议,做好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环保的猴年春节!